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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品牌内衣有三个字的商标(衣服商标)


最终,网络销售平台,因适用“避风港”规则,而有免责。


法院审理认为,原告系内品牌衣品某牌文字商标的注册人,依法享有该注册商标的专用权,而被告一未经原告许可或授权,在其经营的网店上销售、许诺销售侵犯原告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其行为侵害了原告注册商标专的用权。


根据查明的事实,被告二收到原告诉衣服状后,在该公司网站平台上立即删除被告一发布的侵权商品信息,尽到了及时删除侵权信息或者断开有关信息链接的义务。


据此,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一自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商标原告有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3.5万元,的被告二不承担赔偿责任内衣。


被告二为何不承担赔偿责任?主审法官告诉记者,主要是对其适用了“某避风港”规则。


据介绍,“避风港三个字”规则商标起初适用于网衣服络著作权侵权纠纷。近年来,该规则也逐渐延伸到电子商务商标侵权领域。


因此不承担责任,保护内衣了网络品牌服务提供者的合法权益。


校对 徐珩

三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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