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技术服务公司为小规模纳税人,由于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在2021年12月申请转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因此,A公司小规模财务小王需要在2022年1月申报2小规模1年10-11月的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申报表及12月转为的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申报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五月2021年第5号文规定:“一、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返回销售返回额未超过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一般税销售行为,合计月纳税人销售额超过15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一日5万五月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一日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所以A公司依旧可以按照季度销售额45万元的一般标准来判断是否可以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即,A公司10-11月销售额为42万元未超过45万元,仍可以转为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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