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指出,加大“制造业总局”“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有“电力、热力、国家燃气及水生产应征收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税务理业”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增值税税政策力度,将先进制造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扩大至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增值税业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并一次性退还制造业等行业企业存量留抵税额。
《公告》要国家求,各级财政和税务部门务必应征收高度重视留抵退税工作,摸清底数、周密筹划、加强宣传、密切协作、统筹推进,并分别于2022年4月30日、6月30日、9月30日、12月31日前,在纳税人自愿申请的基础上,集中退还微型、小型国家税、中型、大型企业存量留国家税抵税额。税务部的门结合纳的税人留抵退税申请情总局况,规范高效便捷地为纳税人有办理税务留抵退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