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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买车挂我名下利弊(别人买车挂我名下如何签免责协议)

北京市自2011年开始实施小客车指标通过摇号取得的政策以来,中签难度一年比一年大。根据北京市小客车指标办公室公布的最新一期数据,中签比例已经达到惊人的2897:1,创历史新高。与此同时,有人因种种原因对车牌的需求较为迫切,却久摇不中;而有人只是抱着试试看的心态申请车牌,却意外中签,颇有些“有心栽花花不开,无心插柳柳成荫”的戏剧性。


鉴于上述情况的客观存在,便应势出现了不需要车牌指标的人将车牌指标转让或者租赁给他人的现象,这种情形也被称作“借名买车”。借名买车既解决了指标所有人小客车指标闲置的问题,又解决了指标使用人的用车需求,表面上看似两全其美,但实则风险重重。


风险一:借名买车协议不受法律保护


一般情况下,借名买车的指标所有人与指标使用人都要签订一份协议,协议约定:指标使用人出资购买车辆,将车辆登记在指标所有人名下,指标使用人实际使用和支配车辆,使用车牌指标,同时向指标所有人支付一定的费用。指标所有人通过协议的方式私下约定将行政管理部门发放的车牌指标给指标使用人使用,该行为不仅违反了《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而且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的规定指标所有人与指标使用人签订的协议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会被认定为无效,协议中双方约定的权利义务亦不受法律保护。


风险二:指标使用人将面临车辆被抵押、执行的风险


因借名买车的车辆是登记在指标所有人名下,而非出资购买车辆的指标使用人名下,于是便产生了车户分离的现象。对于指标使用人来讲,可能存在其购买的车辆被指标所有人设定抵押的情形,影响车辆的使用;还可能存在当指标所有人因与他人涉及债务纠纷作为被执行人时,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登记在其名下的车辆。此时,指标使用人还要通过向法院提起执行异议的方式对车辆进行确权,以保证该车辆不被执行。但即使指标使用人充分举证其为实际购车人,仍存在很大的风险被认定不享有排除执行的民事权益。


风险三: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指标所有人将面临承担赔偿责任的风险


车辆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应当先由车辆承保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公司在保险限额内赔偿。但若车辆没有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车辆所有人作为车辆投保义务人将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


风险四:指标所有人面临购车指标被作废的风险


依据《<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之规定,经公安、司法机关及指标管理机构等调查确认有买卖、变相买卖、出租或者承租、出借或者借用小客车指标确认通知书行为的,由指标管理机构公布指标作废。基于此,如果指标所有人与指标使用人在诉讼中被确认为出让指标的行为,法院会给指标管理机构发出司法建议,建议指标管理机构公布涉案指标作废。


综上所述,借名买车行为可能会让大家享受到一定的便利,但同时也存在诸多潜在的法律风险。所以说,借名买车有风险,协议双方需谨慎。


(本文作者 王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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