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访者提供
截图来源于天眼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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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
中扬联众是否可以从事吸收公众存款业务?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刘玉霞律师分析到,中国人民银行印发的《金融机构管理规定》中明确,未取得金融机构许可证者,一律不得经营金融业务;金融机构应冠有本规定第三条所列金融机构专用名称。其中第三条所列的金融机构主要指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城市或农村信用合作社(联社)及邮政储蓄网点;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证券公司及其分支机构;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和金融租赁公司及其分支机构等中国人民银行认定的从事金融业务的机构。根据上述规定,从涉事公司——“大连中扬联众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名称上可见,它不具备金融机构的专用名称;从工商信息也可看出,它并非一家金融机构,依法不可以开展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业务。
目前案件正在侦查中,大连市公安局高新园区分局邹警官告诉记者,公安机关将全力推进案件侦办工作,如有新情况将会以通报的形式告知公众。
警方提醒:
高收益高回报背后,可能隐藏陷阱
近年来,打着各种高收益理财旗号而行骗钱之实的事件呈高发态势,给广大群众和当地金融环境造成了极大的危害。为此,公安机关提醒广大群众:
不受高利诱惑。在缺少稳妥的投资渠道或较为专业的投资技能时,必须谨慎对待投资,树立防范意识,克服侥幸心理,抵制高利诱惑,不为高利率迷惑双眼,避免盲目投资掉入“非吸”陷阱。
不轻信亲友推荐。不法分子通常会按约定支付高额利息,坚定受害人的投资信心,于是尝到“甜头”的投资者在加大自身投资量的同时,也会动员亲朋好友加入,使亲友卷入受害行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