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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全国股转公司监管(监管对象不服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

e公司讯,为更好适应深化新三板改革、设立北交所后市场形势变化和监管实践需要,指导挂牌公司做好重大事项的内部审议和信息披露,进一步提升监管服务精细化水平,全国股转公司制定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筹备发行上市》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2号——提供担保》2件持续监管系列指引,于2022年2月18日起发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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