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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耕地占用税税率表(内蒙古耕地占用税适用税额表)

关系每个鄂尔多斯人



一、对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均含本数)的増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执行。


三、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按50%征收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増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已依法享受上述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的优惠政策(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或按季纳税9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执行。


四、从2019年4月1日起,将制造业等行业现行16%的增值税税率降至13%;将交通运输业、建筑业等行业现行10%的税率降至9%;保持6%一档的税率不变,通过采取对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等配套措施,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増。


五、从5月1日起,下调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各地可降至16%(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我区从19%降至16%)。


—THE END—


责编:李荣、杨阳


校对:白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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