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后上班第一天就迎来好消息——
4月,财政部、央行推出了储蓄国债“随到随买”试点,将储蓄国债发行时间由原来的10天延长至全月。
4月1日至9日发行2019年第一期、第二期储蓄国债(电子式)(国债简称分别为19储蓄01、19储蓄02,国债代码分别为191701、191702),期限分别为3年、5年,2019年4月1日起息,按年付息,每年4月1日支付利息,分别于2022年4月1日和2024年4月1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
(图片来源:财政部网站)
承销团成员为投资者办理提前兑取,可按照提前兑取本金的1‰向投资者收取手续费。
举个例子,王大爷买了10000元3年期国债,过了一年突然有急用要取出来,2019年4月5日买的国债,2020年4月4日要取出来,按票面利率计算一年的利息为10000 x 4% = 400元,扣除180天的利息400 – 400 x (180/365) = 202.74元,如果收取手续费10元,则最后到手利息为192.74元。
此外,公告日至4月30日,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金融机构存款基准利率,从调息生效日起,4月未发行的储蓄国债(电子式)取消发行,正在发行的储蓄国债(电子式)停止发行。在原定发行期内,从调息生效日后第3个工作日起(含第3个工作日),新发储蓄国债(电子式)。调息后新发的储蓄国债(电子式)期限不变,期次名称从第七期起顺延,票面年利率在原利率基础上,根据期限最相近的存款基准利率调整方向和幅度作同向同幅调整。
本文源自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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