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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清人防易地建设费(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收费标准有何规定?)


聊城应急疏散基地建设“喊了”11年


“非常不满意,项目拖到今天,反映出相关部门干部不作为、慢作为,自己的工作没做好,不主动、不积极。”山东省人防办主任杨玉贞在《问政山东》现场说。针对日照、泰安、威海等市的4个人防工程项目也没有开工的情况,杨玉贞表示,目前已经完成全省县级地面指挥中心移动指挥所的建设。而地面指挥所也就是基本指挥所建设,“十四五”期间也要全面建成。



小区人防车位能卖吗?

省人防办主任明确回应:只能租,不能卖!

对许多城市家庭来说,买了商品房就免不了要买车位。那么,小区的人防车位能买卖吗?这就成了许多购房者购买车位时头疼的问题。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规定,人民防空工程所涉资产为国有资产,任何人不得买卖、破坏、损害和侵占。但记者调查发现,开发商出售人防车位的情况仍然比较普遍。在10日晚播出的《问政山东》节目中,就曝光了德州禹城正华领秀城及泰安、济南等地的楼盘出售人防车位的问题。对此,山东省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杨玉贞表示,人防车位只能租,不能卖。


记者在德州禹城正华领秀城售楼处了解到,该小区配有人防车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些人防车位虽然无法办理产权,但与普通车位一样,可以对外售卖。而这并非个例,禹城市另一楼盘金辰公馆的工作人员表示,该小区的人防车位分为3种,售价分别为5.5万、7.5万和10万,而且签订的是买卖合同,并非租赁合同。


针对上述情况,禹城市人防办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自己也是花10万元买的人防车位。而对于人防车位不能买卖的规定,该工作人员也表达了不同的看法,其表示虽然有相关规定,但规定和现实相距甚远,“你要是老拿规定说事,那就没法沟通了。”


与禹城的楼盘的情况一样,泰安市恒基都市森林、江山里等楼盘同样在违规售卖人防车位。泰安市恒基都市森林小区业主告诉记者,其小区的人防车位都是对业主出售的。恒基都市森林售楼处的工作人员表示,该楼盘二期为人防车位,每个13万元。而江山里则换了一种说法,其工作人员说,该小区的人防车位出售的是使用权。被记者问及使用权的时间时,工作人员表示:“说白了,就是往外卖,一直使用。”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同样的情况也发生在济南,在济南紫云府小区业主提供的一份车位买卖合同中可以看到,合同中明确注明“该车位为人防车位(无法办理产权登记、过户)”。而对于使用年限,合同中也注明业主“有权在该项目的土地使用年限内持续性地使用该车位”。而济南蔚蓝香缇苑小区的工作人员更是直接表示,他们售卖的人防车位的使用年限就是70年。对于这一说法,济南市人防办工作人员表示,按照《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合同的最长期限只有20年,“70年的合同是违法的,已经违反了《合同法》”。但该工作人员随后说,消费者可以去市场监管部门举报,但合同的事人防办管不了。


对此,山东省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杨玉贞表示,人防工程具有国防属性,按照现有相关规定,是把人防工程的所有权、经营权、使用权分立,将经营权和使用权推向市场,并且可以出租转让,但人防车位的买卖在现有人防法律法规中是不存在的。也就是说,人防车位只能租,不能卖。



枣庄一人防工程竣工三年多仍未开放

工程内墙面积水印淹到半米高

竣工三年多,却因为漏水迟迟不能投入使用;竣工一年多,防护门上的转盘开关就不见了;管道挡住防护门不能正常打开……这些问题百出的工程,就是记者在枣庄、临沂等地调查时发现的多个已经建成却无法使用的人防工程。针对上述情况,山东省人防办主任杨玉贞在10日晚播出的《问政山东》节目现场表示,对人防工程、人防设施的管护工作,做得很不到位,人防部门没有履行好监督管理责任。他现场承诺,上述问题在一个星期内全部解决到位。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山东个别地市有些已经建成的人防工程,却迟迟无法投入使用。其中,枣庄市市中区龙头西路人防工程,2016年3月就完工了,到现在已经建成三年多时间,但工程却一直没有对外开放。在一处挂有人防工程管理办公室牌子的临时板房里,记者见到了一位留守的保安,他说,平时这处人防工程的出入口的卷帘门是锁着的,还没利用起来。


记者进入到人防工程内部,刚走下一段楼梯,就发现通道内出现了积水,只能踩着砖块通过。而越往工程内部走,积水越多,只有小部分水泥地面没有被浸泡,四周墙面和水泥柱上的水印足有半米高。已经竣工的人防工程内部为何会有积水?保安表示,这也是工程一直没有开放的原因。而对于地下人防工程出现大面积渗水这一问题,枣庄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的工作人员答复称,是穿墙管进的水,并不是渗水。


人防工程建好不能使用的问题在临沂市也存在。临沂市沂水县月澜湾广场人防工程,在2018年2月份已经竣工,而记者在出入口处却发现,有的防护门上的圆形转盘式开关,已经不见踪影。在平邑县安家花语馨小区地下人防工程,记者发现,一处双开防护门并不能完全打开,仅能开启很小一部分容纳一人通过,原因是防护门上方的管道阻碍了门的转动。


“关于漏水的问题,我们在今年汛期已经发现了这个问题,是局部的一些穿墙管由于封闭不严造成的一些稍微少量的渗水。”枣庄市人防办主任董金龙说,去年就有这个现象,但不是太严重,当时就采取了一些措施,对一些管道部位采取了封堵措施,结果今年又渗水了。而夏季汛期来了后,局部又出现了问题。“所以我们下一步还要继续加大力度,进一步调查采取措施,彻底解决,保证明年不会再渗水。”


“对人防工程、人防设施的管护工作,做的很不到位,人防部门没有履行好监督管理责任。”针对上述情况,山东省人防办主任杨玉贞在《问政山东》现场说,渗水漏水严重不符合人防设计和建设技术规程。人防部门每年都开展人防工程质量和安全检查,类似上述工程,可能存在检查没到位的问题。因为工程本身就不符合要求,不允许建成以后再穿管。而且预留穿管口要及时封堵,采取预留措施,渗漏是绝对不允许的。杨玉贞现场承诺,节目结束后马上开会部署,一个星期内全部解决到位。



滨州人防科普教育体验馆下午3点就关门,

想参观必须凑够20人

滨州人防科普教育体验馆下午3点半就关门,且只接受20人以上的团体预约参观;潍坊市唯一国防人防民防教育基地,却因为漏水问题早已关闭……针对上述问题,山东省人防办主任杨玉贞在10日晚播出的《问政山东》节目现场表示,这种做法是错误的,建设人防教育体验馆的目的是向广大群众宣传人防技能和知识,最大程度满足群众参观学习的需要。他现场承诺,节目结束之后马上派人去现场督促改进。


掌握防空基本知识和技能,是一项长期的战备措施,也是国家建设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45条规定,国家开展人民防空教育是公民增强国防观念,掌握人民防空的基本知识和技能。然而,记者在济南街头随机选取了16位市民进行防空知识回答,结果只有一个人做对。并且唯一做对的人也表示只是凭感觉选的答案,并不了解相关知识。


那么,山东各地人防宣传教育工作做得如何?效果又是怎样呢?记者为此进行了实地调查。


滨州市人防科普教育体验馆于2018年12月正式开馆,先后被国家人防办和省人防办批准命名为国家人民防空宣传教育滨州基地和山东省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基地。然而,9月26号下午3点半,记者在这里刚游览了不到十分钟,所有设备和灯光就陆续关闭。正当记者打着手电准备离开场馆时,在出口处遇到了场馆管理处的工作人员。滨州市人防科普教育体验馆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市民想要来参观场馆,要么凑够20人组团预约,要么就在其他团参观期间前来。


更离谱的情况发生在潍坊。潍坊市国防人防民防教育基地建成于2013年,是利用早期人防干道工程改造而成的。从当时的新闻报道中,记者了解到,基地建设有国防、人防、地震、消防等多个展厅,布置有图片、实物、音频、视频等多种形式的资料,但是近期记者来到这个教育基地时却吃了闭门羹。记者隔着窗户看到防空洞的入口处仍然挂着潍坊市国防人防民防教育基地的牌子,但是房间外大门紧锁,也看不到管理教育基地的工作人员。


潍坊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因为漏水,考虑到安全等各方面因素,该场馆已经关闭。同时,该工作人员表示,潍坊市目前还没有另外的国防人防民防教育基地。


人防宣传教育进社区是人防宣传教育“五进”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2014年发布的关于加强人民防空教育工作的通知,社区人防教育的基本要求,包括通过开设宣传栏等手段实施渗透性教育,社区每年举办不少于两次防空防灾技能培训等。然而,记者在淄博市张店区的冢子坡社区和五里桥社区,滨州市滨城区的为民社区走访时发现,这些要求并未落实。


针对滨州人防科普教育体验馆下午3点半关门,而且只接受20人以上的团体预约等情况,山东省人防办主任杨玉贞在《问政山东》节目现场表示,这种做法是错误的,建设人防教育体验馆的目的,是向广大群众宣传人防技能和知识,最大程度满足参观学习的需要。并现场承诺节目结束之后马上派人去现场督促改进。



“活动”一下就能绕过审查

淄博等地开发商用缴费逃避人防工程建设

“虽然要求建设,但并不需要严格按照文件,如果想交费,在勘探后交费即可。地方政府还是希望交费就好。”这是在10月10日晚播出的《问政山东》节目中,淄博市周村区人防办工作人员在被问及开发企业是否可以“绕过人防工程异地建设的审查,直接缴纳异地建设费”时,得到的答复。对此,山东省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杨玉贞在问政节目现场表示,这不光是工作人员不负责任、未能严格执法的问题,更是严重违反了国家相关规定。


我国法律规定,城市新建设民用建筑时,开发商有同步修建人防地下室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城市新建民用建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修建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山东省实施相关办法也规定,城市新建民用建筑,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修建防空地下室;不宜修建的,必须报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批准,并按规定缴纳易地建设费,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组织异地建设。


今年1月,山东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发布了关于规范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审批条件的意见,意见中列出了8条可申请异地建设的条件。按照要求符合条件之一,即可申请异地建设,并缴纳易地建设费;不符合异地标准的,要修建相配套的人防设施。但记者在淄博市周村区调查发现,不少开发企业可以绕过人防建设的审查,直接缴纳易地建设费,进行异地建设。


淄博市周村区人防办工作人员表示,虽然要求建设,但并不需要严格按照文件,如果想交费,在勘探后交费即可。该工作人员还称“地方政府还是希望交费就好”。在淄博市周村区,防空地下室异地建设申请由行政审批局进行审批,而周村区政务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也表达了类似观点,该工作人员表示,交钱政府肯定是欢迎的,对税收也有一定帮助,但后期需要自己“活动”。


对此,山东省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杨玉贞在问政节目现场表示,“以收代建”严重违反了国家相关规定。按照规定,建设民用建筑,要同步修建人防地下室,并且要同步进行建设、同步验收,只有因地质原因不宜修建人防地下室时,才可以由建设单位提出申请,批准后才可以缴纳异地建设费,进行异地建设。而淄博的行政审批人员显然未能做到严格执法,是工作不负责任的行为。同时,也反映了目前异地建设费比例较低的问题,这也导致了不少开发商受利益驱动,想尽办法缴纳异地建设费,而不履行建设人防工程的义务。


Review of previous perio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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