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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社会保险费征缴比例(内蒙古社保缴费比例:单位缴纳多少,个人缴纳多少)

(原标题:内蒙古5项社会保险累计征缴253.4亿元 增长11%)


内蒙古2016养老金调整方案正待批复


据悉,今年4月,经国务院批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印发了《关于2016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决定继续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总体调整水平为2015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6.5%左右。


内蒙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有关负责人介绍,按照国家要求,内蒙古今年再次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并同步调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水平。目前内蒙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财政厅拟定了调整方案,待国家批复后实施。


公务员退休后的退休费计发基础是退休前的职务工资加级别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后的退休费计发基础是退休前岗位工资加薪级工资;机关技术工人、普通工人退休后的退休费计发基础是退休前岗位工资加技术等级工资。计发比例则按照工作年限的不同而有所区别,工作年限越长的人退休金替代率越高。工作年限满35年的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30年不满35年的,按85%计发;工作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80%计发。由此可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最低退休金替代率都有80-90%。


企业退休职工基本养老金的计算基础是社会平均工资,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新人”为例,其基本养老金的计算公式如下所示:


养老金=(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 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1%] 个人账户存额/计发月数(50岁为195、55岁为170、60岁为139)。


而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水平高于社会平均工资,这也加大了企业退休人员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的差距。1999—2009年,各年机关和事业单位平均工资都高于全国平均工资水平。就养老金替代率而言,据郑秉文测算,1997年中国企业职工的社会平均工资养老金替代率达76.3%,以后逐年下降,到2008年只有47.7%。说明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增长的速度低于社会平均工资的增长速度。而与机关事业单位比较,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替代率只有机关事业单位的一半多。


内蒙古统一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记者了解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今后执行统一的缴费基数。按照办法规定,参保单位以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为基数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以上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为基数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上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全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全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缴费,高于全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全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为基数缴费;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在全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至300%范围内,自主选择缴费基数。同时为了保持缴费基数平稳过渡,可采取过渡措施,具体办法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同时执行统一缴费比例。即参保单位缴费比例为20%,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为8%;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比例为20%。并统一个人账户,即个人账户统一按照本人缴费工资的8%记入,按照自治区统一公布的记账利率计算利息。


按照办法,执行统一的待遇标准,即统一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今后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15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统筹养老金月标准以全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同时明确,为了保持待遇水平平稳衔接,可采取过渡措施,具体办法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内蒙古养老保险基金由自治区统筹管理使用


该办法明确,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自治区级统筹管理和使用,实行自治区级预算管理。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直接缴入自治区级国库。各盟市、旗县(市、区)历年积累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除预留两个月养老金作为周转金外,全部上划自治区级国库。


各盟市、旗县(市、区)及自治区相关部门应严格执行自治区下达的养老保险基金预算。对违反规定办理退休支付的费用、自定政策增加的费用,由当地财政负担;对各级未完成基本养老保险费收入预算少征缴的养老保险费,由同级财政负担。预算执行情况应列入各级政府目标考核责任制,年终对各盟市及自治区相关部门基本养老保险预算执行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按照养老保险精算平衡和可持续发展的原则,逐步建立基金精算机制和财务预警机制,加强对基金收支参数(人口结构、缴费率、替代率、基金收益率等)的研究,健全养老保险财政投入和分担机制,扩大养老保险筹资渠道,确保基金安全和保值增值,保持养老保险基金可持续运行。


内蒙古养老保险待遇及调整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支付终身。


(一)基础养老金。自治区确定全区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在此基础上,对年满70周岁至79周岁的另增加10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另增加20元。参保人选择200元及以上档次并且累计缴费超过15年的,每多缴1年,基础养老金提高2元。自治区建立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正常调整机制,并根据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动等情况,适时调整全区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各地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


(二)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目前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与现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系数相同)。参保人死亡,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包括政府补贴)可以依法继承。


内蒙古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


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自新农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施之日起,距规定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逐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规定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有条件的地方人民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探索建立丧葬补助金制度。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死亡的,从次月起停止支付其养老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每年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进行核对;嘎查村、社区协办员要协助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工作,在嘎查村、社区范围内对参保人待遇领取资格进行公示,并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等领取记录进行比对,确保不重、不漏、不错。


内蒙古养老保险转移接续与制度衔接


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在缴费期间户籍迁移、需要跨地区转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的,可在迁入地申请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一次性转移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按迁入地规定继续参保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已经按规定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无论户籍是否迁移,其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优抚安置、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供养等社会保障制度以及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的衔接,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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