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提企业所得税时:
借方:所得税费用,
贷方:应纳税-应纳企业所得税。
提前缴纳所得税:
借方:应纳税-应纳企业所得税,
贷方:银行存款。
结算缴纳补税时:
借方:前一年的损益调整,
贷方:应纳税-所得税。
纳税时:
借方:应纳税-所得税,
贷方:银行存款。
调整未分配利润:
借方: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方:之前年度损益调整。
结算多缴税款时,可选择退税或支付下一年的税款。
退税时:
借方:应纳税-所得税,
贷方:之前年度损益调整。
调整未分配利润:
借方:前一年的损益调整,
贷方:收益分配-未分配利润。
按照《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法》的第十一条规定,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内预缴企业所得税少于应缴企业所得税的,应当在清算清算期间结清其应缴企业所得税;超过应缴企业所得税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退税,或者经纳税人同意,应在下一年缴纳企业所得税。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