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改补助从2021年1月1日开始,采取事后补助方式。对上年度设备投入500万元及以上(不含税,含技术投入)的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含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按年度给予不超过设备投入10%的补助,单个项目累计补助最高1000万元。单家企业同一年度最多可申报两个技改补助资金项目,项目上一年度备案(或核准)的建设期内已付款设备购置发票金额500万元及以上(不含税,含技术投入)。
技改奖励资金为,对较上一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其技术改造项目完工投产后给予设备投入5%的奖励,单家企业每年获得奖励资金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细则》指出,技改奖励资金与技改补助资金同步申报、审核兑现,申报技改奖励资金的项目要属于这些类型之一: 2019年、2020年已获技改补助,但尚未完工投产的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完工投产后(需在开工后三年内完工)。2020年12月31日之前已备案(或核准),2021年申请补助项目,完工投产后(需在开工后三年内完工)。“三高”企业符合条件项目完工投产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