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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税年度汇算咨询服务费比率(其它咨询服务费 咨询服务费税率)

税收优惠政策《税筹小七》为您解答。


个人收到委托,给一家公司提供了居间服务,个人通过自身的能力和人际关系,帮助公司达成了业务合作,获得了之前约定的100万的居间服务费,在获得服务费之后,公司需要个人提供相应的合同,个人到当地税务局做临时登记代开发票,需要按照劳务报酬20%-40%进行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还会进入综合汇算清缴。





居间服务费在我国一直以来都是受法律保护的,只需要在业务之前,签订相应的合同,这样的居间服务才是合理的,在我国劳动报酬超过5万就需要按照40%来缴纳个税,这样一来,100万的居间服务费就需要缴纳40万的个税。肯定有很多人是不愿意的,那么有什么方法可以合理合法的降低税负压力呢?





如果是长期有居间服务的业务,可以在税收洼地园区注册一家个体工商户来享受核定征收,用个体工商户来签订合同,目前个体工商户增值税普通发票免征,增值税专用发票恢复到3%进行缴纳,个数核定税率为0.6%,如果只需要开具普票的话,只需要缴纳个税,剩下的资金全由法人自由支配。





如果个人不想成立公司,觉得成立个体工商户比较麻烦,可以在税收洼地园区进行自然人代开,不需要按照劳务报酬20%-40%进行缴纳,享受园区税收优惠政策,个税核定税率为0.8%,100万只需要缴纳0.8万的个税,在税务局进行代开,出示完税证明,全程也不需要个人亲自到场,只需要提供相关资料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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