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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副本统一编号(营业执照副本上的编号是什么?)

证券代码:003004 证券简称:声迅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6


一、重要提示


本公司全体董事均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81,84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主营业务


公司是一家安防整体解决方案和运营服务提供商,以智能技术和物联网平台技术为引领,坚持技术创新、产品创新、应用创新和服务创新,聚焦轨道交通、金融等客户的需求,提供智能化、信息化、行业化的综合安防解决方案和安防运营服务。


(2)主要产品及服务


1)综合安防系统整体解决方案


公司拥有智能核警、图像分析、行为识别、图像质量智能诊断、智能音视频分析等智能技术,针对不同客户的应用需求,开发了满足行业特定需求的物联网平台,积累了报警子系统、视频监控子系统、音频子系统、出入口子系统、安防综合管理平台软件、智慧安检产品和系统、安全用电系统等七大类产品和系统,通过“关键核心 大协同 专业化”的业务模式,为不同行业客户提供定制化的整体解决方案。


2)安防运营服务


公司安防运营服务是以自研的物联网平台和信息化管理平台为基础,为客户提供以信息接收与处置、数据分析与应用、风险管理与控制、设备运行状态监测与巡检维护、系统全生命周期管理为内容的,“报警有响应,处置有预案,事件可追踪,运行有保障”的在线式专业化联网运营服务,实现远程监控实时化、现场处置流程化、对抗检查在线化、数据分析可视化、人员上岗实名化、设备管理档案化。


(3)经营模式与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


经过26年的积累,公司在安防领域积累了丰富的技术、管理和服务经验,形成了系统性的解决方案和运营服务体系。公司在全国范围内构建了多级服务网络,在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江苏、湖南、广东、陕西、云南等地设有分子公司,为国内20多个省市的不同行业客户提供行业解决方案和运营服务,形成了能够基本覆盖国内主要区域市场的安防服务圈。


公司主要通过参与客户招投标(包括作为子系统分包商协助总包方投标)、竞争性谈判、原有合同续签(主要是服务合同)等方式维护并拓展业务。公司为行业客户提供的安防系统解决方案和安防运营运维服务相互促进、循环互动。在长期服务客户的过程中深入理解行业特点和客户需求,能够为客户提供定制开发、快速响应的系统解决方案,在为客户提供系统解决方案的同时,基于与客户的良好沟通与信任,以及对设备系统及平台技术的熟悉和专业把控性,能够更准确更高效提供后续安防系统运营运维服务。


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包括:


1)国家政策支持


一直以来,安防行业受政策影响较为明显,国家及各领域出台的政策法规、规划与标准等持续支持推进行业发展。在党中央、国务院大力推动下,在各级政府和主管部门主导的平安城市、雪亮工程、智慧城市等重大工程带动下,我国安防行业保持了中高速增长的势头。


2)行业技术进步


智能视觉与物联网应用、立体化感知与风险预警、5G通信、人工智能感知技术、机器学习、物联网、云计算与边缘计算、多功能智能化装备等关键技术,以及高通量安检技术、机器人、无人机等方面都有了质的突破。新技术在安防行业的快速应用拓展深化了安防新场景应用,推动产生了不少市场应用新模式、新业态。智慧交通、智慧医疗、智慧金融、智慧教育等行业安防应用快速发展,为企业发展提供广阔空间。


3)坚持研发创新


公司始终坚持技术创新、产品创新、应用创新和服务创新。近三年来,公司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6.58%、7.79%和8.43%,逐年提高。经过多年自主研发,公司掌握了AIOT平台技术、智能音视频分析技术、禁限带品智能识别技术等一系列核心技术,具备关键软硬件产品的研发与设计能力、核心系统平台的自主开发能力、整体解决方案的定制化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承担的国家重点研发项目“超大城市轨道交通系统高效运输与安全服务关键技术”形成的科研成果——“智能化精准检物 智能化快速检人 信息化管理”三位一体的“地铁智慧安检新模式”已在北京地铁5号线、8号线和2号线等多点示范应用,并经交通协会专家评价达到国内领先、国际先进水平。另外,公司承担的另一科技部保密课题也正在有序研发过程中。


4)行业影响力持续扩大


近年来,公司大力布局城市轨道交通安检及安防业务,收效明显。报告期内,公司中标深圳地铁12号线工程综合安防系统采购项目8,465万元,中标广州地铁智慧安检解决方案租赁服务项目2,563万元,中标杭州地铁3号线地铁安检设备采购项目2,466万元,中标浙江金华地铁安检设备采购项目1,900万元,中标西安市地铁十四号线工程安检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1,326万元等项目,进一步强化了公司在城市轨道交通的市场份额和地位。在全国已开通轨道交通设施的45个城市中,公司地铁安检、安防业务已覆盖18个城市,包括北、上、广、深等一线城市以及天津、西安、杭州、南京、南昌等其他大中型城市,业务覆盖比例达到40%。


根据《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市场发展报告》统计数据,2019-2021年,公司轨道交通安检业务市场占有率分别为45%、17%和20%,行业排名第一、第二、第一。


5)标准制修订工作助力公司业务拓展


公司非常注重参与行业相关的标准制修订工作,依托标准主编单位的优势,借助安防标准宣贯的契机,提升了公司在行业的影响力。报告期内,公司主参编且已发布的各类标准共计7项,其中国家标准1项、行业标准3项、地方标准3项。累计主参编且已发布的各类标准共计73项,其中国家标准17项、行业标准28项、地方标准28项。正在制修订过程中的标准16项,其中国家标准2项、行业标准13项、地方标准1项,涉及铁路系统、疾控系统、公交系统等多项反恐标准。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公司上市后首个完整会计年度。面对新冠疫情反反复复以及复杂严峻的经济形势,公司经营层在董事会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年初制定的任务目标。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30,834.96万元,与去年基本持平。但受市场竞争压力加大、原材料成本上升、人力成本上升等因素影响,公司毛利率水平有所下降。同时业务回款进度不理想,导致信用减值损失加大,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001.33万元,较上年下降39.51%。


(4)经营情况概述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开展情况如下:


1)综合安防系统整体解决方案业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综合安防解决方案收入2.08亿元,与上年相比下降2.75%。公司不断加大在轨道交通行业的布局,在全国已开通轨道交通设施的45个城市中,公司业务覆盖比例达40%。同时,不断增强公司在医疗、危化品、教育等领域的竞争力,并积极探索其他行业领域综合安防整体解决方案。


在轨道交通领域,智慧安检已经成为公司一张响亮的名片。根据《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市场发展报告》统计数据,2019-2021年,公司轨道交通安检业务市场占有率分别为45%、17%和20%,行业排名第一、第二、第一。报告期内,公司推出的“智能化精准检物 智能化快速检人 信息化管理”三位一体的“地铁智慧安检新模式”已在北京地铁5号线、8号线和2号线等多点示范应用,并实现销售收入。该系统将进一步结合公司2020年推出的“智能联网判图系统”,有望率先在北京地铁多线推广。此外,公司还陆续中标广州地铁智慧安检解决方案租赁服务项目及杭州地铁、金华地铁、绍兴地铁、西安地铁安检设备采购项目。


在轨道交通综合安防业务方面,公司推出了“智慧乘客服务及数据分析系统”,在智能分析上实现了质的飞跃,并成功应用在北京轨道交通11号线西段工程中;推出了“轨道交通综合安防平台”,融合了安防集成管理系统平台、视频监控系统等子系统,成功应用于深圳地铁四期工程12号线工程综合安防系统项目中,强化了公司在轨道交通行业的竞争力。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国家提出的“关于医院安防系统建设”工作要求,结合公司在《北京市医院安全秩序管理规定》实施过程中积累的经验和市场优势,进一步完善了“医院智能安检 安防一体化解决方案”,作为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在全国进行推广。但受疫情反复的影响,防疫仍是各地医疗卫生管理部门及医院的头等大事,医院安防系统建设工作推进受到一定影响。


此外,报告期内公司还积极探索并推出了“养殖行业综合安防解决方案”并在当期实现销售收入约600万元,推出“电力行业治安反恐解决方案”,有望在2022年实现销售。公司还积极探索向国铁、民航等领域拓展业务。


2)安防运营服务业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安防运营服务收入1.01亿元,与上年相比稳定增长6.6%。安防运营服务业务是公司业绩保持相对稳定的基石和现金流入的保障,公司历来重视发展运营服务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不断升级“运营服务信息管理系统”、“安检信息化管理系统”、升级前端设备,提升服务品质,为在全国范围内大力复制推广安防在线运营服务模式夯实基础。公司还不断探索新的服务内容和服务模式,升级“物联网 智慧用电系统”,推出“安全用电云平台V1.0”,实现前端用电安全的“可监”、“可控”,形成了边缘侧 物联网平台侧的运营服务方案,当年实现营业收入300余万元;积极与各大银行总分机构及内保主管单位探索金融监管信息化和综合安全防控体系建设新模式,推出“金融监管信息化服务”,进一步增强了服务银行生态链客户的广度和粘性;深入了解地铁公安等监管单位对城市地铁安全检查监管方式及信息化管理需求,推出“安检监管信息化服务”,并于当年实现销售收入。


3)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坚持创新驱动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2,598.01万元,占营业收入比重8.43%,较上年增长0.63个百分点。新增实用新型专利3项、外观专利4项、软件著作权25项,获得CMMI5级认证,研发体系进一步完善,研发实力进一步增强。


报告期内,公司升级了服务于公司报警运营服务的统一数据、统一业务、统一流程的“运营服务信息管理系统”,基于人工智能和乘客服务的“地铁视频智能分析系统”,进一步提升安检管理效率的“安检信息化管理系统”。新推出了基于物联网、大数据技术的“安全用电物信融合云平台”,网络型、智能型、集中判图型“创新型系列安检机”,集成金属探测、人脸识别、测温等多功能的“智能安检门”、具有距离探测和快速人脸识别功能的“TOF目标跟踪仪”和“智能速通闸机”,替代有源和降低成本的“无源爆炸物检测仪”等一系列新产品,并在“智能交通”、“重点行业反恐”、“四型机场之平安机场”、“智慧机场”等应用领域进行了积极探索。


4)精心布局,蓄力前行


面对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公司积极探索更高层面市场战略布局,积极探索新的商业模式,如积极与多地地方政府或区域轨道交通集团探讨“招商引资”、“国企混改”等投资换市场的商业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成功竞拍到南京地铁运营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49%股权,参与区域轨道交通集团公司混改合作模式正式落地,本次联手双方将共同捕捉发展新机遇、促进战略协同升级、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有利于巩固和拓展公司在南京市地铁行业的综合安防业务和安检业务,进一步在华东区域拓展轨道交通领域相关业务,实现业务高质量快速拓展。


加大华中战略布局,推进区域市场发展,公司选址在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长沙片区临空区投资建设声迅安防高科技产业园,进而抓住我国中部地区创新引领、开放崛起的战略机遇,伴随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的同时,巩固并拓展公司华中区域市场,充分利用长沙地区高校众多、人才聚集的优势加强公司研发实力,强化公司产品竞争力,培训服务人才、做大做强运营服务,进而带动公司全国业务的发展。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暂无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谭政


二零二二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3004 证券简称:声迅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4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3月18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于2022年3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6人,实到董事6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董事长谭政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报告摘要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和“第四节公司治理”。


公司独立董事齐铂金先生、谭秋桂先生、杨培琴女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上述述职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1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308,349,645.94元,利润总额46,395,338.95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0,013,292.82元。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和“第十节财务报告”。


5、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021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0,013,292.82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29,891,172.22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02,591,500.95元。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1,840,000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共分配现金股利16,368,000.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6、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审计机构出具了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出具了相应的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8、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关于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9、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2022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0、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未达到行权条件对应股票期权的议案》


《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未达到行权条件对应股票期权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专项法律顾问出具了法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关于调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及系列文件修订说明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1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1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15、审议通过《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事项(修订稿)的议案》


《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事项(修订稿)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16、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相关核查意见;


5、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6、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鉴证报告和专项报告。


特此公告。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003004 证券简称:声迅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5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2年3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同意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4月2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4月20日9:15-15:00。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的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4月12日(星期二)


(七)出席对象:


1、截至2022年4月12日下午3: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丰豪东路9号院11号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除上述提案外,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2、以上提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可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电子邮件或信函以送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须来电确认但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二)登记时间:2022年4月18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5:30,电子邮件或信函以到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三)现场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丰豪东路9号院11号楼公司会议室。


信函请寄:北京市海淀区丰豪东路9号院11号楼公司会议室,收件人石兵霞,邮编100094(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


电子邮箱:ir@telesound.com.cn


电话:010-62980022


(四)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3月30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3004


2、投票简称:SXGF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4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至当日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兹授权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 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在会议上代表本人(本公司)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被委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公司)承担。投票指示如下: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日期:


委托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证券代码:003004 证券简称:声迅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5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3月18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于2022年3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公司监事会主席季景林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1年度年报全文及摘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合法、合规。公司《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和监管要求不断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良好。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从事公司审计工作中能恪尽职守,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续聘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8、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2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是由董事会充分调查研究,参照公司经营规模和行业薪酬水平提出的,有利于提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薪酬合理。


9、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未达到行权条件对应股票期权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因行权条件未达成,公司将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不具备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责。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最新经营情况及市场情况调整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中的规定,更有利于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和提升公司持续盈利能力,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目标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最新经营与发展情况修改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调整后的方案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修订稿是对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投资项目具体情况等进行了细化和调整,有利于募投项目建设实施,助力公司长期发展。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审议通过《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事项(修订稿)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修订稿调整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中的规定。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003004 证券简称:声迅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8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651号文《关于核准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46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20.2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14,519,6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36,436,912.71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78,082,687.29元。


上述募集资金于2020年11月24日全部存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0年11月24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并由其出具“京永验字(2020)第210039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结余如下:


单位: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地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上地信息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上述银行开设了银行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注:募集资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上地信息路支行”专户,已于2021年8月24日完成销户,注销日余额842.20元(含利息收入)已转入公司基本户。公司与保荐机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上地信息路支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投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31,084.17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1年1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日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12个月,在额度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下转D12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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