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您好!钦州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降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支付手续费工作部署,努力推动减费让利政策落地见效,现向社会公开我联社支付手续费优惠标准,具体内容如下:
一、继续免收单位结算账户管理费和年费。
二、取消收取支票工本费、挂失费,以及取消本票和银行汇票的手续费、工本费、挂失费。
三、暂停收取单位结算账户开户、单位结算账户信息变更、一年以上未发生收付活动的单位结算账户维护、印鉴挂失、印鉴变更、银行询证函、补制对账单、补制回单、单位结算账户信息查询、银行承兑汇票查询、单位主动查询等项目服务手续费。
四、通过柜台渠道进行的单笔10万元(含)以下的对公跨行转账汇款业务,按照现行政府指导价标准的9折实行优惠。优惠标准为:每笔一万元以下(含),收费4.5元;1-10万元(含),收费9元。
五、按照银行卡清算机构价格调整方案同步降低商户的收单服务费,对标准类商户借记卡发卡行服务费、网络服务费在现行政府指导价基础上施行9折优惠,封顶值维持不变,对优惠类商户发卡行服务费、网络服务费继续在现行政府指导价基础上实行7.8折优惠。
以上优惠自2021年9月30日起执行,详见我联社营业网点《广西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金融服务收费价目表》或登录广西农信官网(www.gx966888.con)查询,如有疑问,请咨询我联社营业网点或客服电话966888。
感谢您对我联社的关注和支持!我联社将持续为降低市场主体经营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优化营商环境贡献力量。
钦州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2021年9月27日
供稿:财务会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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