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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个税起征点的缺点(关于提高个税起征点,你还应该知道更多)


目前个税起征点只是一个固定数值,缺乏与收入和物价的联动性,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每隔几年,个税起征点就会呈现滞后效应,需要进一步调整,才能够暂时缓解收入与税收的矛盾。显然,固定个税起征点存在设计缺陷,与快速发展的社会经济形势冲突,需要加以完善,采取更为合理的浮动调整机制,将个税起征点与物价、收入等挂钩,每年进行微调,从而规避滞后问题。


个税本身具有调节社会收入、二次分配的功能,收入高者多纳税,亦是制定个税方案的一个原则。可在现实中,我国个税反而沦为中低收入者为主的税种,出现高收入者纳税总额占比过低的怪现象,与发达国家的情况背离。显然,目前普通民众对个税起征点不满的主要原因,就是个税方案没有体现出公平性,导致中低收入者的税负过重,与其收入和经济负担不相称。


从中低收入者的立场看,自然是希望个税起征点越高越好,最好自己不需要缴纳个税,这也是人之常情。目前我国个税可扣除项目太少,导致中低收入者难以降低税负,在住房、教育、医疗等方面的费用支出逐年上升之际,中低收入家庭承受的经济负担过重,两方面的挤压之下,令很多人不堪重负。


显然,单纯提升个税起征点的做法,只能缓解收入与税负的矛盾,达到短期的安慰效果,过几年还是重蹈覆辙。因此,从长远的解决之道来看,应建立个税浮动调整机制,由个人征收向家庭征收模式转变,增加税前可扣除项目,实施“低收入少纳税、高收入高纳税”的征收标准,从而建立合理的个税征收制度,发挥个税调节收入、公平分配的功能,消除中低收入者的焦虑情绪。(江德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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