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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企业税收政策 企业整体转让最新税收政策


  一、申报范围

  1、未纳入科技部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非企业单位科技统计调查名录的省属和市属科研院所(包括科研院所所属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图书馆、研究生院)、转制科研院所。


  已纳入科技部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非企业单位科技统计调查名录的省整体属和市属科研院所、转制科研院所,由科技厅等5部门直接核定,单位不再提出申请。


  3、省属和市属事业单位性质社会研发四川省机构。


  二、申报流程

  1、申报单位按照《核定办法》税收政策相关条件要求自我评价。


  2、符合条件的科研院所、转制科研院所以及省属和市属事业单位性质社会研发机构,向主管部门提出免税资格申请,主管部门初步审核后,提交科技厅进行核定。


  三、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按照《核定办法》规定的相关申报材料要求提交最新纸质件(A4规格),科研院所、转制科研院所提交材料一式四份,社会研发机构提转让交材料一式五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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