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中,相比用人单位而言,劳动者处于一个劣势的社会地位,而劳动关系具有人身隶属性和财产性的共同特征,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并接受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管理,获取相应的劳动报酬。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就成立劳动关系,受到法律保护,任何一方不得无故解除劳动关系。
在现实生活中,许多劳动者遇到用人单位私自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至于是否违法,劳动者大多弄不清楚,本文就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规定作出详细解读。
一般情况下,合同期限届满自动解除不会产生纠纷,纠纷往往发生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之前,同时,针对不同情况法律赋予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不同情形的解除权。
一、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在劳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前,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人任何一方均可以提出解除,可以经过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只要双方达成一致,内容、形式、程序没有违反法律禁止性、强制性规定,该解除行为就有法律效力。
当然,因为用人单位处于优势地位,当用人单位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这里是指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协商,直接单方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合同,在具备法定条件时,用人单位应当享有单方解除权,但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但是,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的约定。
1、劳动者过错
在劳动关系中,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法律规定等,如果劳动者出现较大过错时,用人单位可依法随时解除劳动合同,此时,用人单位无须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且无须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具体有以下几种情形: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预告解除(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因劳动者的个人原因造成一些工作上的不便,又没有明显的过错,仅由于主客观的原因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会令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所以,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具体有以下几种情形: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3、经济性裁员(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市场效益不好的情况下,用人单位难以支撑下去,当企业出现重整;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转产、重大技术革新;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企业可以依法通过裁员的方式减少自身开支,是法律允许的。
但是,在企业发生上述情况时,劳动者本身并不具有过错,所以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同时,当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并听意见,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方可裁减人员:
裁减人员时,企业也不能过于随意,对于那些劳动合同固定期限较长的、无固定期限的、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优先留用。
当用人单位经营好转时,在裁员后的六个月内重新招工的,应当通知当初被裁减的人员,应当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
4、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当劳动者的情形符合下列情况时,用人单位在一定期限内是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但是双方仍然可以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且当劳动者出现严重过错时,用人单位仍然可以适用过错性解除合同权。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三、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1、预告解除
劳动者自身也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可以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如果劳动者在试用期的,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随时解除(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在现实生活中,当发生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损害劳动者权益、劳动合同无效等情况的,足以证明用人单位存在明显的过错,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的,且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3、立即解除(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当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或者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时,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也就是说劳动者可在上述情况发生的当时直接拒绝劳动,但是注意保留相关证据。
四、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
至于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式,是按劳动者在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的,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进行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可以工资发放清单、银行流水、微信转账凭证为依据。
当用人单位未能按照上述法律规定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标准是经济补偿金的双倍。
有些用人单位可能自己不去违法解除合同,通过一系列的手段去迫使劳动者自行解除劳动者合同,即使是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同样应当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常见的手段有以下几种情形
(一)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二)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三)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四)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五)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另外,劳动合同解除后,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向劳动者出具离职证明,并配合办理社保的转移手续。
无论是劳动者也好,用人单位也好,都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和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履行相关权利和义务,即使发生无法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情形,也要依法解除,不能任性为之,否则可能面临经济补偿甚至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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