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公司注册 >

124号令工作规范变更整车(公安部第124号令工作规范)

夫妻名下共同拥有一辆小轿车,如果想要把机动车所有人的名字进行更换,移除一方在车辆产权证上的所有权,可以吗?办理手续又是如何的呢?来看市公安局交警总队的权威解答↓


办理时需提供的材料


1、变更前和变更后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


2、机动车行驶证;


3、机动车登记证书(未申领过机动车登记证书的一并办理申领业务);


4、机动车为共同所有的公证证明或者证明夫妻关系的《居民户口簿》或《结婚证》原件;


5、《机动车变更登记/备案申请表》(受理窗口打印)单位车辆被委托人签字,个人车辆车主签字;


6、共同所有人需共同提出申请并在《机动车变更登记/备案申请表》上签字;


7、提供一张机动车标准照片(现场提供免费拍照);


8、需要改变机动车号牌号码的,收回原号牌,换发新的机动车号牌号码。


9、变更额度种类的需先通过交通委额度审核。


如果办理时有未申领过机动车登记证书的,可一并办理申领业务,还需提供《机动车牌证申请表》(受理窗口打印,车辆车主或者被委托人签字);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机动车行驶证和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现场免费拓印),并交验机动车,在受理完毕五个工作日后,机动车所有人到窗口领取机动车登记证书,再办理其他业务。


办理当日需夫妻双方带好所需证明、凭证到车辆管理所二分所(闵行区沁春路179号3号门)、三分所(浦东新区沪南公路2638号)、四分所(宝山区安汾路299号)共同提出申请,排队叫号系统领取《排队叫号凭证》,接着至登记审核窗口递交上述材料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