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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交易中的关联方认定(企业与关联方发生关联方交易的)




从一个企业出发,与其存在关联方的各方包括:


1.该企业的母公司(控制);


2.该企业的子公司(控制);


3.与该企业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4.对该企业实施共同控制的投资方(父子,母子是关联方);


5.对该企业施加重大影响的投资方;


6.该企业的合营企业;


7.该企业的联营企业;


8.该企业的主要投资者个人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9.该企业或其母公司的关键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关键管理人员主要包括:董事长、董事、总经理、总会计师、财务总监、主管各项事务的副总经理以及行使类似决策职能的人员等);


10.该企业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共同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包括重大影响****,企业之间);


11.该企业关键管理人员提供服务的提供方与服务接受方;


12.企业与其所属企业集团的其他成员单位(包括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13.企业的合营企业与企业的其他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不构成关联方关系的情况:


1.两方或两方以上受同一方重大影响的企业之间不构成关联方***;


2.仅仅受国家控制而不存在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关系的企业,不构成关联方关系;


3.与该企业共同控制合营企业之间,通常不构成关联方关系(父母之间***);


4.与该企业发生日常往来的资金提供者、公用事业部门、政府部门和机构,以及因与该企业发生大量交易而存在经济依存关系的单个客户、供应商、特许商、经销商和代理商之间,不构成关联方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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