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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建筑业营改增计税调整(建筑业营改增河北省建筑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办法)

主持人 付锐:即将于5月1日全面推开试点的营改增,被认为是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来最深刻的一次财税改革。这意味着营业税从此将彻底退出历史舞台,增值税作为我国第一大税种,所占税收比例将进一步提高到42%。目前,河北省已经启动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的"营改增",共移交试点纳税人近30万户。标志着河北省全面推开"营改增"改革试点工作进入实质性启动阶段。河北省"营改增"工作进展情况怎样?"营改增"能为企业和百姓带来哪些利好?今天我们请到了河北省国税局党组成员、总审计师孙书润,货物和劳务税处副处长董西娟,征管和科技发展处副处长李玉斌,欢迎三位的到来。首先,请孙总代表嘉宾给我们的广大网友打声招呼,并简单介绍一下省国税局的基本情况。


主持人 付锐:刚才您提到,"营改增"就是将原来按照营业税征收的部分行业改为按增值税征收。为什么现在要有这样的改变呢?


孙书润:我们现在现行的税制,实际上在1994年税制改革的时候作出的一个安排,特别是流转税的改革,实行增值税和营业税并存的双轨制,就是对货物和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征收增值税,对其他的劳务、服务征收营业税。这是根据当时我国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水平作出的安排。但是现在经过20多年的发展,我们第三产业已经发展到了一个相对发达的程度。营业税和增值税并存导致的重复征税问题,已经不能适应第三产业的发展。特别是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较大,不少企业出现连续性的经营困难,我省更是处在转型升级的重要时期。这个时候,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能够最大限度的避免重复征税,激发市场活力,对实现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目标有很大的促进作用,特别是对于我省优化产业分工、调整产业结构方面会发挥"助推器"作用。 "营改增"大家非常关心,它的意义或者是好处我个人认为,体现在三个方面。最主要的是减税,是结构性减税的一个重要措施和手段。另外一个就是消除重复征税,打通增值税链条,让上下游的链条更加完整。第三,对产业升级的导向作用。


当然大家最关心的就是减少重复征税,降低企业整体税负水平。最近一段时间以来,国家公布,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后,全国的减税规模将达到五千亿元,这个数字是非常大的。因为,经过四年的试点,“营改增”从2012年1月1日开始试点到现在,四年多时间,累计的减税规模一共六千亿,这一次年减税规模就能达到五千亿。因为增值税是可以层层抵扣的,上一环节缴纳的税款下一环节可以抵扣。增值税主要以第二产业为征收对象,营业税主要以第三产业为征收对象。“营改增”以后,实际上可以有效的促进二三产业的融合,从而促进我们产业的升级,扩大第三产业的规模。对于合理配制我们的市场资源,都有非常积极的意义。“营改增”全面完成之后,国务院非常明确的就是双扩。这次“营改增”的双扩,一个是行业范围扩大到过去所有的征收营业税的行业,主要的我就是建筑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房地产业这四大行业。这是范围的扩大,另外一个是抵扣范围的扩大。过去我们原有的增值税中不允许抵扣的不动产这次也纳入了可抵扣范围,这次基本实现了消费型增值税的全覆盖。我们这一次“营改增”之后,就真正的成为了一种消费型的增值税,这对税制的统一,对根本上消除重复征税的问题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从而能够营造出更加公平,更加中性的税制环境。


主持人 付锐:据我了解,这次的"营改增"试点工作是整个"营改增"收官之作。那么,"营改增"到底包含哪些内容,经历了哪些阶段呢?请董西娟副处长给我们介绍一下。


董西娟:好的,我国的"营改增"历经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实现了部分行业,部分地区"营改增":在2012年1月1日,我国率先在上海实施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的试点。同年扩大到北京、江苏、安徽、福建、广东、天津、浙江、湖北8个省市这是第一个阶段。第二阶段,实现了我国全国范围内的部分行业的"营改增":这是在2013年8月1日,营改增试点推向了全国,同时将广播影视服务纳入试点范围;2014年1月1日,铁路运输业和邮政业在全国试点;2014年6月1日,电信业在全国试点。这是第二个阶段。第三个阶段,将实现全国范围内的所有行业的"营改增":也就是现在,从2016年5月1日起,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纳入试点范围。目前,"营改增"试点已经覆盖了"3 7"个行业在5月1日之前已经是3 7个行业,也就是交通运输业、邮政业、电信业3个大类行业和研发技术、信息技术、文化创意、物流辅助、有形动产租赁、鉴证咨询、广播影视7个现代服务业。今年5月1日的"营改增"全面推开,将把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也纳入试点,也就是完成了营业税向增值税的全面过渡。


主持人 付锐:您刚才提到把这些产业纳入试点以后,税率有什么变化吗?


董西娟:营业税由原来的3%、5%等税率,调整成改征增值税之后的6%、11%等。


主持人 付锐: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已经开展四年,为什么要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这四个行业最后进行营改增?


董西娟:与前期试点行业相比,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规模较大、业务构成复杂,是更难啃的"骨头"。主要原因有这么几个方面:第一是企业经营业态复杂,给税收政策的制定带来困难。一是建筑业存在大量层层转包问题,纳税主体如何确定比较困难。同时建筑业属于劳动密集型产业,存在大量人工成本费用,如果不能抵扣人工费用,将导致企业抵扣不足,会承担较多的增值税。另外,还存在税收政策与行业政策如何衔接等问题,比如资质共享、工程计价模式和定额标准等问题。


董西娟:二是房地产业。房地产业是与建筑业相互联系在一起的。经营模式更为多样性和复杂性,包括商用与住宅,新房与老房,购入、租入与自建的划分标准问题;预售房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以及期末留抵的处理等等。三是金融业。金融业包括保险、信贷、信用担保、证券交易及基金管理等等,有大量复杂的中间业务,其逐笔交易的税基很难确定,哪个环节有增值,增值额是多少,也是相当复杂的问题。四是生活服务业。生活服务业种类多,影响面大,容纳了大量的个体户就业,关系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第二是行业涉及面广,影响经济运行。建筑业、房地产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与人们生活息息相关。不同的经营业态涉及到几乎所有的企业,甚至包括个人。建筑业、房地产业营改增由于原价内税改为价外税,对建筑业来说,会对建筑产品造价产生影响,从而会引发国家招投标体系、工程预算报价、国家基本建设投资规模、房地产价格等带来一系列的改变。所以政策的制定既要考虑整个行业的承受能力,又要考虑原营业税下的税负水平。如果政策制定不合理,势必影响到行业的发展,也影响到整个经济体制的健康发展。这是第二个原因。


董西娟:第三个原因是试点户数多,国税机关面临空前的压力。包括户数移交,调整和完善征管系统,发票印制,税控系统发行、安装,系统内、外部培训,纳税申报等等,纳税人之多,任务之繁重、工作量之大,是前所未有的。基于以上原因,这次改革把四个行业放到了最后,在做好顶层制度设计的基础上来保证各项政策的平稳落地。


主持人: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承诺,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针对此,我们采取了哪些举措,如何确保所有的行业税负只减不增呢?


董西娟:营改增试点从制度上基本消除货物和服务税制不统一、重复征税的问题,有效减轻企业的税负。从前期试点情况看,截至2015年年底,营改增累计减税6412亿元。这次营改增涉及到的试点企业有1100多万户,是原试点企业的4倍多;减税规模在5000多亿元,力度也是空前的。无论是试点纳税人还是原增值税纳税人,都实现了较大规模的减税,这充分证明营改增的制度框架体现了总体减税的要求。 3月5日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5月1日起,全面实施营改增,并承诺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全面实施营改增,是我国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的着力点。当前实体经济较为困难,为了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在设计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方案时,按照改革和稳增长两兼顾、两促进的原则,作出一些妥善的安排。这些安排一个是一次性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全部纳入试点范围;二是将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全部纳入抵扣范围。同时,明确新增试点行业的原营业税优惠政策原则上予以持续,对老合同、老项目以及特定行业采取过渡性措施,确保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总体上实现所有行业全面减税、绝大部分企业税负有不同程度降低的政策效果。要确保营改增后所有试点行业税负只减不增,除了国家在政策设计和政策执行层面的努力之外,试点企业自身也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增值税与营业税应该说有很大的不同,最主要的体现在增值税是价税分离,并实行凭发票抵扣机制,对企业的材料采购、商品销售、财务核算和开票申报等等,都有规范的要求,如果企业操作得当,对政策运用的好,税负就会下降;但如果还是粗放式管理,不规范运作,该抵扣的项目无法得到抵扣,税负可能会有所上升。所以说,企业的决策层、管理层和操作层都要高度关注还要深入分析这次营改增对企业的影响,主动适应,作出有利于企业发展的决策。


主持人 付锐:谢谢。


主持人 付锐:欢迎回来,您现在收看的网络视频访谈互动栏目《阳光理政》,今天参加《阳光理政》节目的是来自河北省国家税务局的三位嘉宾:他们分别是河北省国税局党组成员、总审计师孙书润,货物和劳务税处副处长董西娟,征管和科技发展处副处长李玉斌。欢迎几位的到来,从节目一开始网友给我们提出了有关“营改增”的问题,下面我们请几位嘉宾一一为您解答。有一位叫的"乐淘"的网友问:"我们属于营改增的试点纳税人,需要重新办理税务登记吗?"请李玉斌介绍一下。


李玉斌:你好,根据省国税局省地税局下发的关于《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征管若干事项的公告》(2016年第4号)中已经进行了明确:(一)试点纳税人已经在国税机关办理税务登记,属于国税机关和地税机关共管纳税人的,使用原有的国税机关登记信息办理改征增值税涉税业务。主管国税机关和主管地税机关重新进行税(费)种认定。(二)试点纳税人已在地税机关办理税务登记,但未在国税机关办理税务登记的,国税机关对登记等信息进行核实后,统一将地税机关的登记信息、税(费)种认定信息同步到国税征管系统,纳税人也不需重新办理税务登记。


主持人 付锐:刚才提到税收"只减不增"的时候,就有网友咨询:"我是一个个体工商户,国家一直在积极采取措施为我们减负,请问此次营改增你们税务机关如何保证我们的税收负担不会提高啊?"


李玉斌:这个,我们税务机关一直是在认真落实国家的关于税收的惠民政策,对于这次“营改增”个体工商户,他的税负会大大降低。有几个方面,分为两个类型,一个是查账征收的个体户(小规模纳税人),原来交营业税要按照3%、5%等税率,降为按3%的征收率交增值税。那么,从这个税负上体现了一个极大的降低。第二个就是关于个体的定期定额户,这些业户,我们是以他原来在地税核定的营业额作为我们税务机关核定定额的销售额,也就是保持他在地税的营业额不变。比如他在地税起点是3万元,他按照5%是1500,转到国税来是3万乘以3%他就是900,会大大降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他的销售货物,月销售额3万以下,季销售额9万以下。同时又有销售服务行为,而且月销售额也在3万以下,季度销售额9万以下,那么该纳税人可以分别享受小微企业减免增值税的优惠,享受期限自2016年5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我们国地税税务机关从5月1日时实行国地税联合定额,大大简化了定额的核定程序,个体工商户在国地税一家核定定额,等于双方都认可及在程序上享受极大的便捷。


主持人 付锐:对我们个体工商户来说也是非常利好的消息。还有网友咨询:"我在地税机关办理了三方协议,可以通过银行扣缴税款,在国税机关需要重新办理吗? "


李玉斌:这个我们也是为了最大限度方便纳税人,减轻基层人员工作量,我们与省人行和有关商业银行进行了沟通协商,达到了协议,确定了将纳税人在地税三方扣款协议进行批量导入的基本原则,不需在前台逐户办理。处理规则如下: 1.在国税机关具有有效三方协议的试点纳税人,继续使用国税三方协议,其地税三方协议信息不予导入。 2.在国税机关无有效三方协议信息的试点纳税人,地税只签订一条三方协议的(若为共管户登记信息为一一对应),省局直接后台导入。 3.在国税机关无有效三方协议信息的试点纳税人,地税签订多条三方协议,或共管户得登记信息不为一一对应,由基层税务机关核实保留一条三方协议信息,省局后台导入。同时,试点纳税人的主管国税机关将会通知相关纳税人在2016年5月20日前核实确认《委托扣款协议书》。请纳税人注意补签协议的时间结点。


主持人 付锐:网友"凌雪"说:"我现在经营一家饭店,原来在地税领的是50、10、5元的定额票,我想问问过了5月1 日,我在国税能领什么发票?"


李玉斌:现在5月1日以后,国税负责管理的发票,按照监制机关的不同,国税部门的发票分两种,一种是国家税务总局监制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月销售额达到3万元以上的纳税人,他就应该使用新系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如果你月销售额在3万元以下,可以开河北省国家税务机关监制的定额发票,通用手工发票E(百元版)、通用定额发票J(5元)、通用定额发票K(10元)、通用定额发票L(1元)、通用定额发票M(50元)、通用机打发票B,您可在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与您经营规模、经营方式相适应的普通发票。他以前使用的定额发票,如果月销售额在3万元以下,可以向国税机关申请由河北省国家税务监管监制的相应的定额发票。


主持人 付锐:还有网友咨询发票的问题,这位叫"凯撒"的网友问:"我经营着一家理发店,我原来在地税领的发票能用到什么时候?我在国税领用的发票按多少点缴税?"


李玉斌:这个网友提的问题就是说,涉及到一个发票使用的过渡期问题,那么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的公告要求,如果纳税人,他手中还有从地税领用的发票,以及企业的冠名发票,他可以继续使用到6月30日,但是,这块我也要跟网友和纳税人说一下,如果像比如说从理发店的网友,他手里的发票,不可能按照地税机关管理,按照一定的期限,他手中的发票不足以使用6月30日,他应该在5月1日之前到国税机关申领办理国税的发票手续,使用国税的发票,如果他手里的积存量比较大,能够使用到6月30日,他可以拿着经主管地税机关确认的他的发票目前的结存数量以及起止号码,到国税机关的的办理服务厅办理结存手续可以使用到6月30日。关于缴税问题,分为两类,他是理发业属于生活服务业,如果在一般纳税人标准以下,他按照3%缴纳增值税,如果达到了一般纳税人标准的,也就是年销售额500万以上的,他应该进行一般纳税人登记,按照6%的税率缴纳增值税。


主持人 付锐:有网友问:"我经营小餐馆的,税率是5%,营改增后税率是6%,是不是说税负增高?"


董西娟:这位网友好,您经营的是小餐馆,我想经营规模不是很大,生活服务业是这次营改增当中户数最多的也是受益最大的一个行业,因为其中绝大多数是中小企业,营改增以后基本都属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照3%的征收率来计算缴纳增值税。刚才讲的6%的税率只是适用于一般计税方法的一般纳税人。如果您属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简易征收办法,那么3%的征收率与原营业税5%的税率相比,你的税负下降了40%。应该说所有行业中税负下降最多的,受益最大应该是生活服务业的相关纳税人。


主持人 付锐:还有网友咨询:"在缴税营业税时,是到地税机关,5月1日后是不是要到国税机关去缴?"


董西娟:根据《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文件的规定,纳税人销售取得的不动产,和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的增值税,国家税务暂委托地方税务代为征收。也就是说,上述交易流程不会改变,还是由地税局负责征收。


主持人 付锐:目前,离全面实施"营改增"试点已经进入最后的倒计时,时间紧,任务重,我们国税部门采取哪些措施确保"营改增"工作顺利实施的呢?


主持人 付锐:今天,省国税局的三位嘉宾就"营改增"工作为网友进行详细解读,但是由于时间的关系,我们的交流就只能到这里了。最后,请孙总给我们讲一下省国税局的下一步工作重点。


主持人 付锐:好谢谢。实现税负"只减不增",需要我们国税部门与其他部门以及企业加强监控、沟通,依法严厉打击涉税违法行为,把结构性减税措施落到实处,用政府收入的"减法",换取企业效益的"加法",和市场活力的"乘法"。把改革"红包"实实在在发到企业手中,让企业都享受到改革的红利。好,今天的节目到这里就要结束了,我们下次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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