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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网点开户业务风险自查报告(银行账户开户服务集中整治自查报告)


严惩买卖灰产


近日,贵州省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了一则二审刑事裁定书,涉及到刘某、龙某、靳某、王某、林某富和杨某六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件。


法院在事实认定中显示,2021年2月林某富、钟某英、龙某、靳某、王某等人商议到贵州省六盘水市钟山区成立“工作室”专门帮助境外网络赌博转账。该“工作室”运行期间,刘某提供本人6张银行卡及从他人处租借的50张银行卡给“工作室”进行转账,该56张银行卡支付结算金额达到5644.88万元。同时,龙某、杨某、蔡某等人也提供了相应银行卡用于结算。以上涉案银行卡共计71张,支付结算金额7305.5249万元。


法院认定,刘某在明知银行卡会被用于信息网络违法犯罪活动的前提下,以一套银行卡1000元的价格收购他人银行卡提供给林某富和钟某英等人用于信息网络违法犯罪活动以牟利。收购过程中,刘某要求卡主将银行卡绑定手机卡、开通网上银行,以方便进行银行转账。2021年2月至4月,刘某先后收购并累计非法持有他人银行卡50张。


一审中,刘某被判犯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龙某、王某等人则被以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有期徒刑10个月至1年6个月不等。刘某对判决表示不服,但是二审法院维持了一审的判决。


刘某等六人涉及的案件仅是买卖银行卡的典型案例之一。据了解,由于诈骗、洗钱、境外赌博等犯罪猖獗,银行卡买卖生意也逐渐形成了一条黑色产业链。有的人专门办理银行卡出售,有“卡贩子”专门收卡“低买高卖”,而这些银行账户也给这类犯罪提供了便利。


2020年10月,国家启动“断卡”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整治非法开办贩卖电话卡、银行卡的违法犯罪。一个多月来,各地公安部门积极响应,并联手银行对涉及的个人进行公开惩戒。


2021年11月22日,央行公布了“断卡”行动的最新情况,督促银行、支付机构清理长期不动户、“一人多卡”、频繁挂失补换卡等异常银行卡14.8亿张。根据公安机关移送涉案账户线索,组织商业银行、支付机构逐户倒查涉案账户及关联账户,中止大量涉诈账户业务。严查支付领域涉诈违规问题,对130余家商业银行和支付机构开展专项检查,暂停620家银行网点1至6个月开户业务。


加大风险排查


由于部分银行卡因闲置不用,被一些不法分子收集,用于转移电信网络诈骗或者跨境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非法资金,造成社会危害,商业银行目前加大了对异常银行卡的清理工作,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光大银行、中信银行等银行均发布了相关公告。


工商银行近日发布公告称,为保障账户与资金安全,该行将持续开展“长期不动”“一人多户”等个人银行账户(借记卡和活期存折)排查工作。排查于2022年1月11日开始,排查范围包括两大类:一类是个人长期不动的银行账户,即截至2022年1月10日,连续三年以上(含三年)未发生客户主动交易,活期账户余额低于10元,未签订信用卡、个人贷款还款及其他代收代付协议的账户,该账户功能调整为只收不付。另一类是个人开立多个结算账户,即同一客户名下持有4个以上Ⅰ类个人结算账户,且未在该行营业网点对使用多个账户的情况进行合理性说明,该账户功能调整为只收不付。


1月5日,建设银行也发布了公告称,将对长期不使用的个人银行账户进行销户清理。清理范围为:截至2020年10月31日,连续三年以上(含三年)未发生存现、取现、转账等主动交易,账户余额为0,且无信用卡约定还款、个人贷款还款等签约关系的借记卡、准贷记卡、活期存折账户。如账户在清理范围内,用户希望继续使用,应于1月20日前到银行网点激活。


一家国有大行人士表示,对于清理“睡眠账户”和过量账户,银行多数以限制账户功能为主,而持卡人也能够向银行进行申诉,解除对银行卡的限制。但是,目前监管对于银行卡买卖和交易行为是严厉打击的,银行一旦没有及时排查出风险,可能也会受到相应的处罚。“涉及买卖银行卡的人员将会被实施惩戒,5年内暂停其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并不得为其新开立账户,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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