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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进项税额抵扣2019(农副产品进项税抵扣新规定案例)


一、购进农产品抵扣的方法


(二)从农业生新规定产者购进农产品,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买价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当期允许抵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当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买价9% 农产品销售发票,是指农业生产者农产品销售自产农产品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而开具的普通发票。


(三)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取得3%征收率专用发票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和新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取得3%征收率的普通发票,不得作为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凭证。


(四)上述(一)、(二)、(规定三)所列情形, 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根据现行增值税政策规定,2019年4月1日后,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在购入当期,应遵从农产品抵扣的一般规定,按照9%计算抵扣进项税额。如果购进农产品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则在生产领用当期,再加计抵扣1个百分点农副产品。


(五)纳税人购进农产品,既用于生产或委托加工201913%税率货物,又用于生产其他货物服务的,应分别核算。未分别核算的,统一以增值税专用发抵扣票或税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进项案例税额,或以农产品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上注明的税额买价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税额。

(

(六)从批发、零售环节购进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的蔬菜、部分鲜活肉蛋而取得的普通发票,不得作为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凭证。新规定



二、我公司未纳入农产品增值税进项农产品税额核定扣除试点,主要生产13%税率货物,请问2019年4月1日后购进的农产品,能否在农产品购入环新节直接抵扣10%进项税额?”),


答:不能在购入环节直接抵扣10%进项税进项额。


根据现行增值税政策规定,2019年4月1日后,纳税农副产品人购进农产品,在购入当期,应遵从农产品抵扣的)一般规定,按照9%计算税额抵扣进项税额;如果购进农产品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则在生产领用当期,再加计抵扣1个百分点。


销项税额=20013%=26(万元)


进项税额=规定5610%+进项13=抵扣18.60(万元)


应纳增值税=26-18.60=7.420190(万元)


纳税人凭完税凭证抵扣进项税额的,应当具备书面合同、付款证明和案例境外单位的对账单或者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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