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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电子税务网站(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电子税务局平台)

使用电子税务局办税,方便又快捷!为了方便纳税人在网上进行该项业务办理,今天我们来带大家一起学习:电子税务局如何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事项名称】


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业务描述】


1.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小规模纳税人(包括个体经营者)以及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可以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2.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货物运输业小规模纳税人,适用“货物运输业小规模纳税人异地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备案”的“申请条件”。


【办理地点】


1.安徽省电子税务局网址为:(https://etax.anhui.chinatax.gov.cn/)办理。


  2.办税服务厅办理。


【操作路径】


  电子税务局操作路径:实名登录电子税务局,按照【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代开】-【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路径进入功能模块。


【具体步骤】


1点击进入



2、点击确定后进入代开申报单页面。



3、填写“购货单位”,在税务登记号栏输入购货方纳税识别号可自动带出购货单位名称、地址,电话和开户银行行别、开户银行和账号据实填写。(注:省外企业不能自动带出相关信息)



4、开票方式可以选择“正常代开”、“差额征税代开” 。



5、录入明细信息。点击“货物或应税劳务名称”时,系统跳出“税收分类编码”,先输入“货物劳务名称”,再点击“查询”,系统会“开票商品名称(自动生成)”税收编码,点击确定。



6、填写征收信息。纳税人登记注册类型为个体工商户,征收项目中会自动加收个人所得税。



7、输入销售方信息以及根据实际需要填写备注栏。确认所有信息无误后点击代开申请。



【注意事项】


(1)自2020年2月1日起,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其他个人除外)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自愿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自行开具。选择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税务机关不再为其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2)纳税人填写本次开票金额后,会跳出1%的征收率或者3%的征收率的选择提示框,纳税人可以根据自身条件和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选择征收率。


依据相关文件,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应税销售收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0年2月底以前,适用3%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按照3%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0年3月1日至12月31日,适用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按照1%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


(3)该事项为全程在线自主办结事项,纳税人可通过【我要查询】——【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模块,查询已提交办税事项受理进度。


(4)小规模纳税人代开专票享受30万以下免征附加费税收优惠政策,首次代开票超过30万时,需到前台申请代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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