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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资产评估第一个执业具体准则(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包括的三个层次是)


4月19日,上海清算所发布“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关于‘21福建阳光SCP001’违约处置进展公告”。


根据公告,“21福建阳光SCP001”原定应于2022年3月22日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发行金额5亿元,票面利率6.5%,未兑付本息5.2404109589亿元。该笔债券为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期限270天,计息日自2021年6月25日至2022年3月22日。


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是阳光城(000671.SZ)的控股股东,该公司及阳光城已有多笔债券违约。


3月11日,福建阳光集团公告称,2022年和2024年票据的未偿付本金金额分别为1.059亿美元和3亿美元,公司尚未支付2022年票据本息(2月20日到期)以及尚未于30天宽限期内(2月4日)支付2024年票据的利息。


3月18日,阳光城发布《关于公司境内公开市场债务相关情况的公告》称,因受宏观经济环境、行业环境、融资环境叠加影响,流动性出现阶段性紧张。公司未能按期支付境外债券利息,致使公司债务融资工具“17阳光城MTN001”、“ 17阳光城MTN004”、“ 20阳光城MTN001”、“ 20阳光城MTN003”加速到期,截至3月18日,公司未能获得对上述加速到期债券交叉保护条款的豁免,即未能足额偿付上述加速到期债券累计本息合计50.28亿元。


从销售情况来看,2021年,阳光城全口径销售金额1838亿元,同比下降16%,全口径销售面积约1148万平方米,同比下降25%。阳光城2022年1月份销售金额为67.1亿元,销售面积42.75万平方米,同比下降幅度均超过49%。存续债方面,截至2022年2月22日,阳光城境内存续债券余额130.92亿元,境外存续美元债券余额22.44亿美元,其中,3个月内到期的债券金额19.7亿元,6个月内到期与行权的债券金额37.7亿元。


3月24日,阳光城公告称,该公司2019年度第一期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债券简称:19阳光城PPN001)应于2022年3月22日支付本息,但由于公司近期偿债资金筹措压力较大,截至兑付日日终,公司未能按照约定筹措足额偿付资金,本期定向债务融资工具不能按期偿付本息。


“19阳光城PPN001”是阳光城在2019年3月22日发行的一笔债券,实际发行规模5亿元,期限3年,发行票息7.5%。


截至4月20日,阳光城收于2.73元/股,跌幅4.88%。


校对:张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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