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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国税局陈绍国(辽宁省国税局局长郑树模)

2016年12月,辽宁省国税局、地税局联合推出了《纳税服务投诉工作制度》。该制度实施一个月以来,两局共同处理投诉的路径更加清晰流畅,文书有效简并,投诉处理各环节工作量有效减轻,投诉处理效率明显提升。据统计,国税局、地税局联合办理投诉事项10日之内办结的达89%,比制度出台前提高了14个百分点,投诉人对投诉处理的满意率达95%以上。


“如何更加快速地响应纳税人的投诉需求,深挖税务机关在纳税服务全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和缺失,以问题为导向,不断改进和提升管理和服务质效,成为国税局、地税局共同的工作目标。”辽宁省国税局总经济师陈绍国说。


为此,辽宁省国税局、地税局本着“共同协商、联合办理”的原则,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联合出台了《纳税服务投诉工作制度》,共同处理纳税人的诉求。


辽宁省国税局纳税服务处处长高景峰介绍说,《纳税服务投诉工作制度》在规范办理流程、畅通投诉渠道、提高办理效率、严格调查核实、细化统计分析和加强监督管理等方面都做了明确的要求。涉及国地税双方的投诉事项,将按照首受机关负责牵头,国地税内部流转共同处理,最后由首受机关反馈纳税人的工作流程办理。


为确保《纳税服务投诉工作制度》有效落实,辽宁省国税局、地税局还制定了相应的保障措施,要求各市税务机关每半年向省局报告一次投诉事项受理及处理情况,由省局对投诉事项逐件回访,监督处理效果,不定期进行投诉管理工作检查,建立通报制度,通报检查结果。


辽宁省国税局局长张捷表示,快速响应、有效处理纳税人的合法诉求是税务机关的重要工作,也是查找税务机关在管理和服务等方面问题的有效渠道。辽宁省国税局、地税局联合推出纳税服务投诉工作制度,为规范投诉处理工作提供制度保障,并通过快速响应和关切纳税人需求,不断改进工作,提升税务机关服务质效,将进一步提高纳税人的满意度和税法遵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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