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属于价外税,“留底退税”是否缴纳企业所得税呢?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第八条第六项相关规定,纳税人取得退还的留底退税额后,应相应调减当期留底税额。因此,留底税额退税金额,应当相应冲减“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科目余额。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从留底退税的账务处理来看,退还的增值税并不影响企业损益。留底退税的实质是将企业已承担的用于未来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先予以退还,因此不属于企业所得税的收入范围,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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