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上海边防和港航公安,3月28日,上海一名37岁男子(核酸检测为阴性)因疫情在家无聊,携带便携式充气皮划艇从新湖明珠城附近苏州河水域下水划行,在半岛花园附近水域被边防港航分局巡逻民警拦截。民警对男子进行批评教育后已将其安全送回家中。
9点15分上海电视台将播放重要通告?
上海辟谣平台核查时发现,这是谣言。消息中所称的“新闻综合频道”也公开辟谣表示,没有重要公告要发布。
上海有人撒钱后跳楼?
记者多方求证获悉:撒钱是真,跳楼是假。
此外,还有传言说,上海明天将开始最新的封控措施。包括,要求垃圾暂不分类,居民统一放在楼道大门边的绿化带中,由物业统一清理收走;所有车辆除有通行证的除外,一律不得驶上马路,违者将被公安扣车;所有药店、商店全部关门(大型超市全部关闭,由政府征用,统一调配等。上海辟谣平台从权威部门获悉,此消息也不实。
浦东地区外卖配送全停?
经上海辟谣平台求证后发现,这则通知并不属实。3月28日,多位居住在浦东的市民向上海辟谣平台晒出订单,表示仍旧能够通过外卖、生鲜电商等采购商品。同时,叮咚买菜、盒马、每日优鲜、美团、饿了么等线上平台均表示,并不了解以上通知,也没有向相关商户发出过类似通知,相关配送服务均在政府部门的指导下,有序进行。
造谣传谣需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29日晚,上海发布刊文介绍疫情防控期间常见法律问题指引,其中提到造谣传谣的法律责任。
1、造谣传谣扰乱公共秩序的,应承担行政责任。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散布谣言,谎报疫情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2、造谣传谣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印发的《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法发〔2020〕7号),造谣传谣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以下犯罪:(1)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编造虚假的疫情信息,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虚假疫情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以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定罪处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2)寻衅滋事罪。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纠集他人多次实施该类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3、造谣传谣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民法典》明确民事主体的人格权受法律保护。编造、散播谣言或者对他人进行侮辱、诽谤,侵害他人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人格权的行为,均需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