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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门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公告(个体工商户核定征收的个人所得税怎么算)

中共铜陵市义安区天门镇委员会关于十届市委第五轮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8年7月9日至7月20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天门镇党委开展了巡察,并于2018年9月14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严格履行整改工作责任


(一)提高思想认识,坚决贯彻要求。针对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意见,镇党委高度重视,及时召开党委会议,传达学习反馈意见,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要求上来,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果断的举措、最有力的保障,切实抓好整改落实。


(二)强化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成立了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其他党政班子成员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由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抓日常工作调度,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强化工作协调、资料收集、督促检查、报告起草等事务性工作,并及时向镇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三)坚持问题导向,制定整改方案。研究制定了《关于落实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天门镇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针对反馈意见指出的具体问题,逐条明确牵头领导、责任部门、整改时限,层层传导压力,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二、坚持问题导向,扎实推进反馈意见整改工作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关于“经济社会事业存在短板,开拓创新意识不强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双招双引工作力度,2018年,全镇共开展邀商访商活动21批次,对接洽谈项目5个,其中4个亿元项目已签约;加快推进上峰产业园项目建设,筹划上峰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项目。二是大力发展生态农业,以天门白姜文化产业园为中心,谋划打造国家级田园综合体项目,积极推广实施稻田综合种养项目,稻田养虾推广1440亩,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修建590亩花卉基地、观赏藕基地。三是充分挖掘本地资源,全力打造特色旅游产业。四是切实加强生态保护,强化“十里长冲”、九华湖等水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加速淘汰低产能、高能耗、重污染项目,陆续关闭非煤矿山,强化“小散乱污”企业整治,持续推进生态修复工程。


2.关于“制度建设流于形式,执行不力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党政“一把手”“五不直接分管”制度,及时调整了党委政府班子成员分工,镇政府主要负责人不再直接分管重点工程和项目工程。二是在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年终考核时,先征求镇纪委意见,并结合民主测评结果确定最终考核等次。对2015年受记过处分的一名工作人员考核结果重新核定为不定等次,报请区人事局审批,并对其2016年、2017年、2018年增加薪级工资予以调回,追缴增加薪级工资部分,同时扣除2016年度考核奖金。三是对相关责任人严肃问责。


3.关于“政治站位不够高,担当意识缺乏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以“讲严立”专题警示教育为抓手,综合运用党委中心组学习、党日活动等载体,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真功夫。二是集中组织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实施意见》,严格落实《铜陵市党员干部干事创业容错纠错实施办法》,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的担当意识和责任意识。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4.关于“思想理论学习深度不够,系统性不强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修定完善了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重点学习内容。二是出台了村干部学习制度,利用先锋网、微信和QQ群向广大党员干部推送党务知识,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党建知识测试。三是举办“举旗帜·送理论”新时代文明实践所专题宣讲报告会,邀请市委党校专家来镇作了一堂深刻的宣讲报告。四是发放村级小微权力运行操作手册,指导各村(社区)规范运行小微权力。


5.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足,渗透力不强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调整天门镇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到党委工作要点中,列入重要学习任务。二是每半年召开一次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每月定期举办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三是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党建工作要点,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依据,纳入党委工作报告、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和班子成员述职述廉报告当中。四是加强对中层干部的意识形态思想教育,全面实施了“传育立行”教育工程,推进好家风好家训“四进”工作,开展移风易俗等活动。


6.关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流于形式,推进不够扎实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利用党日活动,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章党规,立足工作实际,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二是结合 “讲严立”专题警示教育活动,认真组织专题学习和专题讨论,并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三是切实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与实际工作结合起来,强化用理论指导实践的能力。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7.关于“落实民主集中制各项制度不力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修订完善《天门镇党委会议事规则》,进一步明确了党委议事内容、程序、原则等。二是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发言制。三是在镇管干部的提拔任用工作中严格执行动议、推荐、考察、任命等程序。


8.关于“党的组织建设不规范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定期举办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培训班,并组织党的基本知识测试;严格落实发展党员全程纪实制度,对十八大以来新发展党员的档案进行全面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全面整改,切实做到“一人一档、一事一记、一步一审”。二是加强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建设。由镇党委书记和副书记联系帮扶后进村新华村、龙山村,按照“一村一策”要求制定软弱涣散村整改方案,新华、龙山及2018年后进村板桥村均在当年实现整改目标,且龙山村集体经济完成“脱壳”任务;结合“两委”换届,优化软弱涣散村“两委”班子,进一步加强村级后备干部培养,新选拔后备干部3人。三是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流动党员的管理,与朱村失联党员取得联系,并对其进行了思想教育。


9.关于“‘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明确镇联系村干部为各村党建工作指导员,不定期参加联系村和分管部门党组织的党日活动,结合实际为党员上党课。二是在全镇开展党员中心户和“书记夜话”活动,并安排联系村干部参加活动,引导村级党组织规范党内组织生活。三是全面启动“先锋在线”平台纪实工作,严格落实“先锋在线”平台党组织和党员积分规则,实现党组织开展活动情况实时公示、动态排名。四是强化督查考核,对“三会一课”开展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并将检查考核结果纳入千分制考核。


10.关于“党日活动形式单一,党费收缴不规范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做实主题党日活动,结合重点工作、重要节日等实际情况确定每月党日活动主题,并要求各党委(总支)和镇直属党支部于每月活动前2日报送党日活动方案。二是加强对党日活动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在党日活动当日组织随机抽查。三是开展了“不忘初心 我的入党故事”主题征文活动,征集了各类稿件30余件,对优秀作品进行了评选表彰,并将征文付印成册。四是进一步规范党费收缴工作,严格按照中组部办公厅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核定党费标准,各支部收缴党费统一存入镇财政党费专门账户。


11.关于“选人用人制度不完善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认真落实《党政领导班子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制定完善《天门镇干部人事任用管理制度》。二是切实履行好党管干部原则,严格落实20字“好干部”标准,强化“五个注重”的选人用人导向。三是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对拟提拔的干部在一定范围内听取党员干部意见。


12.关于“干部档案管理不规范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组织档案管理工作人员学习《干部档案工作条例》,提高档案管理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二是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整治活动,对干部档案进行全面审核,全力做好干部人事档案的整理、收集、归档工作。三是建立《干部档案整理工作制度》。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13.关于“‘四风’问题依然不同程度的存在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思想教育,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上集中学习了《强化对党忠诚意识 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激发干部进取精神和担当意识。二是常态化开展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题整治行动,对懒政怠政问题一经发现,严肃处置。三是严格落实党政领导走访、书记夜话制度,大力倡导一线工作法,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四是开展机关效能明察暗访活动,加强机关作风效能建设。


14.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和财务审批制度,公务接待严格执行“四单合一”,对不真实、不完整、手续不全的单据,一律不予核报。二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区实施细则,因举办活动需购置服装和器材的,按照规定要求,由党政办负责统一购置。三是对以健步走活动服装费名义发放的现金进行追缴,对相关责任人予以问责。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5.关于“基础工作不扎实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镇党委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具体工作的落实和督查力度。二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制度,镇党委书记与党政班子成员签订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书。三是加强对村(社区)“两委”换届纪律的监督,签订了换届纪律承诺书165份。四是建立区管干部廉政档案16份,完善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内容。五是制定并下发了《天门镇“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细则》。


16.关于“监督执纪宽松软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深化“三转”,及时调整了纪委书记分工,纪委书记只负责纪检监察工作。二是加大对纪检干部的培训力度,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办案能力。三是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对违规违纪行为一经发现,以零容忍态度,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按照“一岗双责”、“一案双查”相关要求对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进行责任追究。四是加大信访件办理力度,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报结信访件。五是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整肃干部作风 净化政治生态”专题警示教育活动,修复受损的政治生态。六是深入推进关键岗位、重点领域和村级“两委”班子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加大对村级小微权力运行的督查检查考核力度。


(六)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17.关于“抓党风廉政建设力度不够,压力层层递减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目标责任制,党委书记与镇班子成员签订“一岗双责”责任书,班子成员填写“一岗双责”记实手册,对落实“一岗双责”情况全程记实。二是细化任务分解,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到人。三是建立党内谈话制度,印发了《中共铜陵市义安区天门镇委员会关于加强党内谈话的实施意见》,在全镇范围内分层次分职级开展谈心谈话。四是加强对村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督查和考核力度,将督查结果纳入千分制考核。


18.关于“工程项目建设存在违规行为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已与区审计局对接,正在启动项目审计工作。二是取得项目审计报告书后,立即与项目施工单位对接,开展工程建设资金清算工作。三是对相关责任人严肃问责。三是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严格落实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相关规定。


19.关于“违反规定出借财政资金给个人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追回出借的两笔财政资金。二是开展借款清欠自查工作,进一步规范财务报销制度。三是实行公务卡管理制度,要求公务人员出差等费用全部用公务卡结算。四是严格按照“三重一大”要求和财务管理制度,强化对资金使用的管理,严格履行财务审批程序。


20.关于“镇科级干部违规领取评标评审费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立行立改,科级干部违规领取的评审费已全部上交镇财政。二是修订完善天门镇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规则和操作办法,对评标人员补助发放工作作了详细规定,并明确规定在编人员不得领取评标补助。


21.关于“公务用车费用开支控制不严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修订完善了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二是实行公务用车预约制度,严格控制用车。三是提倡公务出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22.关于“个别工程项目没有履行招投标程序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加强监管,严格执行区政府关于政府性投资工程项目管理的一系列规定。二是进一步规范并严格执行我镇两资平台招投标管理规定,坚决杜绝不按规定履行招投标程序的行为。三是对相关责任人严肃问责。


23.关于“上轮巡察整改情况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对于纪委“三转”不到位问题,立行立改,严格落实纪委“三转”要求,及时调整了党政领导班子分工,纪委书记只负责纪检监察工作,不再承担职责以外的工作,并形成常态。二是对于镇政府违规支付的医疗保险费个人应承担部分,已全部追缴到位。三是开展对照检查,对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代扣医保、两金等以及在镇工作的区政府雇员五险部分开展自查自纠,所有应由个人缴纳部分全部在当月工资中扣除,镇雇员和村干部养老保险也按年收缴并上缴国库。


三、坚持标本兼治,巩固巡察整改成果


下一步,天门镇党委将严格按照市委整改要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忠诚履职,以巡察问题整改的实际成效推动天门镇各项事业发展。


(一)强化“两个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坚决落实“两个责任”,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强化纪委监督执纪问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二)从严整改落实,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坚持目标任务不变、标准要求不降、工作力度不减,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反弹;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事项,制定周密计划,加大工作力度,有计划分阶段地积极推进,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全部整改任务。


(三)构建长效机制,推进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健全和完善制度建设。在抓好整改的同时,分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做到举一反三、标本兼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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