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税务筹划 >

江西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怎么申报(江西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我省行政区域内,用人单位没有按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比例安排残疾人人就业的,应当缴纳保障金。为切实保障残疾人权益,今年初,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省残联等单位联合发文,要求从2月份起,全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和管理执行新的规定。


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主任 袁晓君:最大的变化是,以前的办法规定残保金的征收主体只是同级残联,新的办法第九条具体规定,财政拨款的机关、团体、事业单位由同级残联征收残保金,其它单位(含中央驻赣企业)由主管税务机关征收。


此外,残保金的征收标准也发生了变化,由原来统一按本地区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变成了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同时,按照新的实施办法,残保金的使用也更加多元化。


审核:付必蓉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