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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财税体制改革之痛痛在何处(财税体制改革可谓牵一发而动全身)



个税改革方案尘埃落定,多数专家和国内民众的注意力集中在起征点、税率、扣除等领域,但对于工作、生活、投资跨越境内外的高净值人群,本次个税改革其实发生了重大变化,必将在何处对高净值人群产生关键性影响。


一、被很多国内专家忽视的重要条款

本次个税改革,最大的一个变化痛首先是税务财税居民的界定。这个界定决定了高净值人群在海外收入要不要回到国内交税。来看看条款的变化:



这个条款界定的关键是个人境外所得要不要在中国境内交税,判断标准是两个,一个是住所,一个是居住时间标准,我们分别来做分析。


二、扑朔迷离的住所定义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这样解释住所:


"第二条 税法第一条第一款所说的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是指因户籍、家庭、经济痛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的个人。"


《民法通则》这样解释住所:


"公民以他的户籍所在地的居住地为住所,经常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的,经常居住地视为住所。"经常居住地"应当理解为连续居住1年以上的居住地,并有长期居住目的的。如果公民由其户籍所在地迁出后,尚未迁入另一地,又无经常居住地的,仍应以原户籍所在地为住所。"



可以看到住所的判定其实并不完全清晰,首先户籍是标准,但看起来并不是唯一标准,实务中如何界定,仍需税务机关进一步明确。比如拥有国内户籍的企业家在境外常年居住,或者外国人在国内常年居住?


三、明确清晰的183天

新税法规定即使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只要住满183天,也要就境内境外两部分收入在境内交税。原来的界定标准是境内居住满一年,个税实施条例这样解释:


"税法第一条第一款所说的在境内居住满中国一年,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居住365日。临时离境的,不扣减日数。


前款所说的临时离境,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中一次不超过30日或者多次累计不超过90日的离境。"


看起来如果不想就境外收入在境内交税,只要设计一次超过30日的离境或者全年累计离境90日即可,这是一个很容易实现的任务。


新税法将满一年修改为183天,简单、体制改革清晰、严厉,而且也同国际标准基本统一。无论外籍人士还是境内公牵一发而动全身民,只要境内没有住所的,都按照183入境记录判断纳税地点。


四、套路比海深的CRS 个税改革

CRS是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标准(Common Reporting Standard)的简称,自经合组织(OECD)发布《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标准》后,立即获得各国和地区广泛响应,目前已有100个国家(地区)表示参与,中国是其中之一。


2017年5月我国发布了《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管理办法》(《管理办法》),2018年9月将首次对外交换信息。


比如,中国和加拿大两国如果都承诺交换信息,意味着中国移民加拿大的高净值人群如果已经不属于中国税收居民,在中国大陆体制改革的所有金融账户信息将被中国政府提交加拿大政府,加拿大政府要根据本国法律判断是否需在何处要在加交税。反之,加拿大政府也会将对应认亲在加拿大的金融账户提交中国政府。



所以个税改革中税收居民身份的界定同CRS的推出是完整的一个套路,对于中国政府来讲,高净值人群不外乎出现两种情况:


第一,你中国是中国税收居民,有住所或无住所在中国住满183天,需要就中国境内和境外收入全部申报在中国交纳个税,如果你隐瞒申报,没关系,对方国家政府会将你的账户信息交换给中国政府;


第二,你不是中国税收居民,在中国境内没有住所,也没有住满183天,可能属于别国税收居民,可谓那也应该就中国大陆收入在境内交税,同时,如果需要,中国政府会将你的境内账户交还给别国政府。


CRS体系 个税改革,的确是套路比海深!游走在境内境外的高净值人群还要在境内外配置资产,配之痛置收入,一定要同时关注这两个问题。


目前,61个国家和地区的中国税务居民金融账户信息将交换回中国,包括:安圭拉,阿根廷,澳大利亚,比利时,克罗地亚,塞浦路斯,之痛捷克,丹麦,爱沙尼亚,法罗群岛,芬兰,法国,德国,直布罗陀,伯利兹,百慕大,巴西,英属维尔京群岛,保加利亚,加拿大,开曼可谓群岛,哥伦比亚,哥斯达黎加,希腊,格陵兰,根西岛,匈牙利,冰岛,印度,印度尼西亚,爱尔兰,马恩岛,意大利,日本,泽西岛,韩国,拉脱维亚,列支敦士登,牵一发而动全身立陶宛,卢森堡,马来西亚,马耳他,毛里求斯,墨西哥,蒙特塞拉特岛,荷兰,新西兰,挪威,波兰,葡萄牙,罗马尼亚,圣卢财税西亚,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萨摩亚,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南非,西班牙,瑞典,特克斯和凯科斯群岛,乌拉圭。


发达国家除了美国,基本都在此列,而且更重要的众多的国际避税地如百慕大、英属维京群岛、开曼、萨摩亚也都在信息交换之列。高净值人群未来的资产转移和避税之路注定将更加艰难。



总结:

1、个税改革最重要的变化之一是税收居民的定义,住所和183天居留是判断标准,同国际基本接轨;


2、属于中国税收居民应将全球收入在境内缴纳个税,不属于中国税收居民也应将境内收入在境内缴纳个税;因此税收居民身份的选择依然是高净值人员税收筹划的一个重要的空间所在;


3、CRS 税收居民标准将极大限制高净值人群在不同国家之间的资产和收入转移,将使得其资产转移和避税之路更加高难度。


本文为焦点财税作者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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