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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预缴税款表是谁提供(一般纳税人增值税预缴税款表怎样填)


1、纳税人跨县提供建筑服务,在发生地税机关预缴税款时,需提交哪些资料?


2、新设立的分支机构,设立当年需要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吗?


根据《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的规定,新设立的二级分支机构,设立当年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所以新设立的二级分支机构,设立当年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3、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需要预缴税款吗?


根据《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的规定,按照现行规定应当预缴增值税税款的小规模纳税人,凡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当期无需预缴税款。本公告下发前已预缴税款的,可以向预缴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4、2018年度纳税人从境外取得的所得,怎么缴纳那个人所得税?


纳税人如果2018年度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在办理境外所得纳税申报时,继续按照《税务总局关于境外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并于2019年3月1日至6月30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报送《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的公告》所附的《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表(B表)》。纳税申报内容、地点等相关事宜不变。


5、符合哪些条件的企业,可以备案成为退税商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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