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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国家税务局静宁路(甘肃省税务局静宁路办公区)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关于指定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邮寄纳税申报受理部门的通告


2020年第3号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4号)要求,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指定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处为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邮寄纳税申报受理部门,请需要通过邮寄申报方式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纳税人在法定申报期内将申报表等纳税资料寄往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处。


收件人:张豹,0931-8833151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


2020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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