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香港公司注册 >

唐山迁安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唐山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意见)

城中村区改造是针对于城镇中,历史遗留的集中成片危旧住房,公共设施无法配套,消防出行、生产生活存在明显公共安全隐患的旧村旧城,本着解决群众出行、住房安全、生产宽敞、生活便利等问题而实施的一项民心工程。






迁安市人民政府


关于发布黄纸庄村城中村改造项目


房屋征收决定的公告


按照《河北省城中村改造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在该项目规划范围内实施房屋征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省、市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该项目范围内的房屋及附着物。


二、征收实施单位:迁安市永顺街道办事处。


三、征收实施时间:


2021年9月15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四、补偿标准及安置方式:详见《迁安市黄纸庄村城中村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村址部分)》。


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被征收人对本决定不服的,可以在60日内向唐山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向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迁安市人民政府


2021年9月15日









迁安市黄纸庄村城中村改造项目


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村址部分)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唐山市委“三基建设年”重点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快我市城中村改造步伐,保证黄纸庄村房屋征收工作顺利实施,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迁安市城市规划区(河东片区)改造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一、房屋征收补偿安置的范围、对象及原则


(一)补偿安置范围为黄纸庄村征收范围内被征收的具有合法手续的房屋、附属物。


(二)补偿安置对象为被征收的具有合法手续的房屋所有权人和土地使用权人。


(三)补偿安置原则


1.尊重历史、面对现实、让利于民、和谐征收。


2.村址以外集体土地按国土相关政策由市政府有偿收储;征收范围内村址以内的土地,在给予被征收人补偿安置后,政府统一收储,不再给予其它补偿。


3.征收范围确定后,被征收范围内不得实施新建、扩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违反规定的不予补偿。


4.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子补偿。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按重置成新价结合使用年限评估给予补偿。


二、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式和标准


(一)集体土地上合法住宅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式和标准


1.房屋等地上附着物的补偿。


由评估机构对其房屋等地上附着物按重置成新价进行评估后予以补偿。


2.集体土地上合法住宅房屋补偿安置分为两种:a、楼房安置b、货币安置。


a、楼房安置


(1)确权面积在0.25一0.32亩的院套为标准院套,每个有证标准院套安置总建筑面积285平方米的楼房(原则上3个高层)。


(2)确权面积低于0.25亩部分按1:1.34系数进行安置;超过0.32亩部分按基准地价的2倍给予货币补偿。


(3)购买村集体旧址已形成院落但没有确权的,小于0.25亩的院套,按1:1.34系数进行安置;0.25亩一0.32亩的院套,按标准院套安置;大于0.32亩的部分,不予补偿安置。


(4)为保障村集体有一定的经济来源,按改造时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每人2平方米商业面积的标准计算,对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房屋安置。


b、货币安置


(1)由评估机构对其房屋等地上附着物按重置成新价进行评估后予以补偿。


(2)宅基地确权面积土地的补偿。按照2倍基准地价×宅基地确权面积给予补偿。


以上两种安置方式由被征收人自愿选择其中的一种,同时,原宅基地使用权证收回注销。


2.搬迁补助费及临时安置补助费


(1)搬迁补助费:按被征收院套主房首层建筑面积(最高不超过150平方米)给予20元/平方米的搬迁补助费,不足100平方米的,按100平方米计算,需要临时过渡的,按两次计算。


(2)临时安置补助费:按被征收院套主房首层建筑面积(最高不超过150平方米)给予10元/平方米/月的临时安置补助费,不足100平方米的,按100平方米计算。选择楼房安置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过渡期限为自签订《腾空协议书》之月起至安置楼房分配之月止计算;选择货币安置的,临时安置补助费按6个月计算。


3.对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利用自有住宅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并满足规定条件的被征收房屋产权人,按照实际的经营用房屋面积,给予每平方米500元的一次性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在被征收房屋内进行商业经营的房屋使用权人,按营业执照登记的从业人员进行补偿,每人按上年度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给予三个月的补偿。确认条件为:


(1)被征收房屋具有房屋权属证明或者经有关部门认定为合法建筑。


(2)在本项目发布《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通知》之日前,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相关生产经营行政许可手续,营业执照或者其他相关生产经营行政许可手续上载明的住所(营业场所)为被征收房屋。


(二)集体土地上非住宅房屋的征收和补偿


1.房屋等地上附着物的补偿。


由评估机构对其房屋等地上附着物按重置成新价进行评估子以补偿。不再另行安置。


2.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1)因征收造成企业停产、停业的,根据当地税务部门确定的经营者上年度所在行业月平均税后利润额,给予三至六个月的补偿。税务部门不能确定的,由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2)已停产停业的企业,按企业上年度在社会保障机构登记缴纳养老保险金的职工人数和金额,一次性补偿12个月。


(3)因征收造成停产停业的,应当给停产停业的职工发放生活补助费。停产停业的职工月生活补助费,按上年度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标准计算;其停产停业职工数量以生产经营者在征收决定发布前12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月平均人数计算,发放停产停业生活补助费按6个月计算。


给予被征收人停产停业损失补偿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被征收房屋具有房屋权属证明或经有关部门认定为合法建筑;在本项目发布《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通知》之日前,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相关生产经营行政许可手续,营业执照或者其他相关生产经营行政许可手续上载明的住所(营业场所)为被征收房屋;已办理税务登记并具有纳税证明。


(4)养殖业养殖损失按养殖规模、结合实际情况,经评估作价给予一次性货币补偿。


3.搬迁补助费


(1)设备搬迁、安装调试费用按评估作价给予补偿。


(2)无法恢复使用的设备按重置成新价给予补偿。


(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式和标准


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按照《迁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意见》执行。


(四)村集体资产由评估机构按重置成新价进行评估给予补偿,村委会办公用房统一纳入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管理,不再另行安置。


三、安置用楼房的相关规定


(一)安置用楼房的标准


1、安置用楼房为毛坯房;


2、安置用楼房规划建设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3、负责为安置户办理土地、房屋产权证,契税由政府承担维修基金等其他费用由被征收人承担。


(二)安置用楼房分配办法


安置楼房的楼门选择:选择楼房安置的被征收人,按照签订腾空协议时间的先后顺序(同一日内顺序抓阄产生)由被征收人自行选择安置位置。具体办法由街、村结合实际情况制定。


(三)安置楼房的建筑面积,因房屋设计及房屋不可分割的原因,被征收人所选楼房面积与应安置楼房面积有差异的,按本区域内市场销售价格,采取差额面积货币结算的原则,互补差价。


四、奖惩办法


(一)对在规定时间内签订《腾空协议书》的,每个合法院套奖励最高不超过30000元。其中,对在规定时间内按时评估收量的,每个合法院套奖励5000元;对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的,每个合法院套奖励10000元;对在规定时间内签订《腾空协议书》的,每个合法院套奖励15000元。以上三项奖励均以签订《腾空协议书》为准生效,逾期的不予奖励。


(二)为保证项目顺利实施,对逾期不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的,阻碍项目建设造成负面影响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五、其他规定


(一)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执行。


(二)《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签订后,被征收人在协议规定的时限内未完成搬迁腾空的,视为被征收人自动放弃。被征收人搬迁腾空房屋经验收合格后与征收人签订《腾空协议书》。被征收人不得擅自拆除建筑物及相关设施,擅自拆除的,由被征收人承担安全责任,征收人概不负责。


(本方案由黄纸庄村改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021年9月15日









# 今日话题 #


迁安黄纸庄的村民们


你家已经开始评估了吗?


评论区来说一说吧~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