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政府领导班子变动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现就省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调整情况通报如下。
王晓东省长领导省政府全面工作。
李乐成常务副省长 负责省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发展改革、财政、税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统计、机关事务管理、消防救援方面工作。
曹广晶副省长负责工业、交通运输、国有资产监管、省级投融资平台方面工作;协助负责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消防救援工作。
分管省经信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政府国资委以及机械汽车、石化、轻工、纺织、冶金、建材行业协会秘书处;协助分管省应急厅。联系省邮政管理局、省邮政公司、省通信管理局、烟草机构、民航机构、电力机构、石油石化企业和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央在鄂企业;协助联系省地震局、省消防救援总队。省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赵海山副省长负责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对外开放、商务方面工作。
分管省自然资源厅(省林业局)、省生态环境厅(省核安全局)、省商务厅、省地质局、省供销社。联系省委台办,省侨联、省工商联、省台联、省贸促会,武汉海关;协助联系省委外办。省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杨云彦副省长负责民政、卫生健康、医疗保障、人民防空方面工作。
分管省民政厅、省卫健委、省医保局、省人防办。联系省残联、省红十字会。省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肖菊华副省长负责教育、科技、广播电视、体育方面工作。
分管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广电局、省体育局、省社科院、湖北广电台。联系省文联、省社科联、省作协、省科协,中央在鄂高等院校和科研单位。省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张文兵副省长负责文化、旅游、退役军人事务、市场管理方面工作。
分管省文旅厅、省退役军人厅、省市场监管局(省药监局、省知识产权局)。省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徐文海副省长负责公安、司法方面工作。
分管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监狱局)。联系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委国安办、省信访局,省国家安全厅、湖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省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柯 俊副省长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水利、农业农村、扶贫开发方面工作。
宁 咏副省长负责金融、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方面工作。
蔚盛斌秘书长负责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务办、省政府参事室)工作;协助分管省政府驻外办事处。省长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