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自治区党委和政府的总体部署,为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缓解相关物资短缺问题,经自治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同意,现就开展社会捐赠工作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传 真:0951-5055972
二、接收捐赠物资方式
1.当前急需的物资:N95口罩(有注册证、无阀门),防护服(连体带鞋套),一次性医院外科口罩,防护面罩、护目镜、红外线测温仪等。
2.各类捐赠物资均要求在保质期内,正规企业产品,符合国家各项质量标准,外包装完好,无污损。
3.物资接收点: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61号信通大厦22楼,24小时接收。
联系人:陶 军 15729581999
三、接收捐款方式
1.邮局汇款:
接收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红十字会
地 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61号信通大厦22层
邮 编:750011
2.银行汇款(含手机银行捐款):
户 名:宁夏回族自治区红十字会
开户行:宁夏银行西塔支行
账 号:23000141100000958
3.网络捐款:
(1)登录宁夏红十字会门户网站(http://www.nxredcross.org.cn/)扫描捐款二维码捐款。
(2)公众号捐款: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红十字会公众号,可以在微信中扫描捐款二维码捐款。
(3)扫描下方二维码直接捐款。
四、捐赠款物的管理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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