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场人嘴里经常说的离职补偿N 1是什么呢?这个N 1是从何而来,应该如何计算呢?今天就给大家讲一讲。
第一,N 1是什么?N即真正的经济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怎么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算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是什么加不同意续订的情怎么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增值税第四项、第十个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意思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十个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增值税资的经济补偿。
这就是这个N,比如我在公司工作了7年零8个月,那这个N就是8,如果我在公司工作了加7年零5个月,那这个N就是7.5,所以这是根据员工在公司的工作年限来计算的。
N 1这个1呢?《中华人10个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是什么情形之一的,用点人单点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算作,经过培训或者10个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个税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怎么理解呢?就是说,如果公司辞退员工的原因符合第四十条的规定,那公司有两种选择,第一就是提前三十日通知,也就是给员工一个月的时间准备;第二种就是不提前通知,而是直接让员工走人,那就除了经济意思补偿外,还需额外再支付一个月的工资,这就是那个1。
第二,应该如何计算呢?
未提前三十日通知的一个月工资该如何计算呢?这个就参照劳动者上个月的工资情况予个税以计算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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