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江苏省纪委监委会核名同连云港市纪委监委现场督办后,东海县水务局原党委书记、局长牛飞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职,江苏副局长李春兆、焦正喜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副局长赵伟、党委委员张建国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被责令退赔相关费用;东海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庞桂丽因公车管理审批不严、监管不力,受到政务警告处分;分管水务局的副县长章荣刚、时任县政府办公室主任李超因履行领导责任不力,分别被诫勉谈话;县纪委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组长周朋因日常监督不力、核查线索不认真负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他相关责任人分别受到相应处理。
这是一起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精神的顶风违纪问题,暴露出在持续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下,仍有少数党员领导干部纪律规矩意识不强,心存侥幸、贪图享受,不仅没有以身作则,反而带头违反制度规定;有的公车管理部门监管流于形式,怠政卸责、只批不审,对违反车改政策的行为失察失管,当工商局“老好人”;有的党组织日常教育管理监督浮在面上,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及时发现,该制止的行为没有坚决制止,管党治党责任虚化弱化,问题值得警企业醒,教训十分深刻。
全省各级党组织要从这起案件中认真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对照检查,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主动查纠注册各类违规配车用车问题,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区域性、行业性问题要有针对性开展专项治理,坚决防止车轮上的歪风变异反弹。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江苏、自警自省,始终绷紧纪律规工商局矩这根弦,牢记公车姓“公”企业不姓“私”,领导班子成员特个体户别是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查询履行“一岗双责”,既带头遵守公车管理各项规定,又动真碰硬抓好制度执行。各级公车管理部门要对照车辆核定编制摸清实际配车用车情况,紧盯车辆管理使用、更新购置等关键环节,严格审批、强化监管,细化完善车改后规范租车管理、商务车购置使用等具体规定,堵塞制度漏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始终保持严的主基调,对违规配车用车、租车借车等顶风违纪行为严查快办,对典型案例点个体户名道姓通报曝光,以“零容忍”态度持续释放全面从严、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不断巩固拓展落实查询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
核名(原题为《江苏省纪委注册监委通报东海县水务局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违规配备使用公车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