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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存货税务筹划业务价格(存货计价税收筹划)

存货是一个企业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企业的经营过程中,存货的数量和价值是不停的变动之中,对于企业的主营业务成本核算的主要内容之一,对于企业的生产成本、利润及应纳所得税的影响巨大。通过不同的存货计价方法的选择,可改变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在时间上的分布来,可以有效地较低企业的税负。这也是税点点税务筹划的方法之一。







根据现行的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可以采用“个别计价法”、“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来确定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需要注意的是“后进先出法”由于物质流和资本流的不一致而被禁止使用。选择不同的存货发出计价方法,会导致不同的销货成本和期末存货成本,产生不同的企业利润,进而影响各期所得税额。企业应根据自身的盈亏状况或所处的不同纳税期来选择选择不同的存货计价方法,使得成本费用的抵税效应得到最充分的发挥。







当企业处于长期盈利的时候,企业应当选择使本期存货成本最大化的存货计价方法。


当企业处于预计亏损或已经亏损的时候,企业应当在亏损未完全弥补前将企业的成本费用降低,尽量让成本费用可以延迟到以后能够完全得到抵补的时期,以保证其成本费用的抵税效果最大化。


当企业处于所得税减税或免税期间的时候,企业应当选择在免税期间内存货成本最小化的计价方法,尽量将存货成本转移到非税收优惠期间享受抵税效果。


当企业处于流动资金紧张或者非税收优惠期间的时候,企业则应当采用使存货成本最大化的计价方法,以减少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延迟到纳税义务产生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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