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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个税计算法(2018年12月个人所得税计算)



12月29日,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延续实施部分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为减轻个人所得税负担,缓解中低收入群体压力,会议决定:一是将全年一次性奖金不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实施按月单独计税的政策延至2023年底。二是将年收入不超过12万元且需补税或年度汇算补税额不超过400元的免予补税政策延至2023年底。三是将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单独计税政策延至2022年底。上述政策一年可减税110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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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方式怎么选?

什么是全年一次性奖金?


我们俗称的“年终奖”,“学名”叫“全年一次性奖金”是指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扣缴义务人根据其全年经济效益和对雇员全年工作业绩的综合考核情况,向雇员发放的一次性奖金。


包括年终加薪、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办法的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


★全年一次性奖金如何计税呢?


目前,年终计算奖有两种计税方式:


方式 ① 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计算纳税


方式 ② 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


★计税方式选错12月,可能亏掉上万元!


为了搞清楚两种方式的区别,周到君给大计算家举两个例子:


案例一 陈先生2021年全年工资120000元,不考虑三险一金,无其他所得收入,专项附个税加扣12月除12000元,年终奖3万。

选择一:不并入综合所得,计税方式如下:


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


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A 年终奖需缴纳税额: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3000012=2500元


适用税率为3%,速算扣除数为0


应纳税额=300003%=900(元)


B 工资部分需缴纳税额:


综合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120000-60000-12000)10%-2520=2280(元)


所以,陈先生全年应纳个人所得税= 2280+900=3180元


选择二:并入综合所得,计税方式如下:


发放的奖金数与居民个人当月的工资薪金,采用累计预扣法进行计算个人所得税。


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年收入-减除费用-附加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其他扣除)税率-速算扣除数


陈先生全年应算法纳税所得额=120000 30000-60000-12000=78000(元)


适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2520元


所以,全年应纳个人所得税=(120000 30000-60000-12000)10%-2520=5280(元)


综合计税-单独计税=5280-3180=2100(元)


所以,根据陈先生的情况,他选择把年终奖单独计税的话更划算,全年缴纳的个税能少2100元。

我们再来举一个例子:


案例二 王先生2021年全年工资12万元,不考虑三险一金,无个税其他所得收入,专项附加扣除12000元,年终奖42万。

选择一:不并入综合所得,单独计税:


A 王先生年终个人所得税奖部分需缴纳: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42000012=35000元


适用税率为25%,速算扣除数为2660元


应纳税额=42000025%-2660=102340(元)


B 王先生工资部分需缴纳:


综合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120000-60000-12000)10%-2520=2280(元)


所以,全年应纳个人所得税= 2280+102340=104620元


选择二:并入综合所得,计税方式如下: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120000 420000-60000-12000=468000(元)


相应税率为30%,速算扣除数为52920元


所以,全年应纳个人所得税=(120000 420000-60000-12000)30%-52920=87480(元)


综合计税-单独计税=87480-104620=-17140(元)


可见,与陈先生截然不同,当年终奖金额相对比较大的王先生选择把年终奖并入综合所得,当年要缴纳的个税反而比年终奖单独计税要少17140元。

>>>所以说,对于薪资和年终奖金额相对较少的人群,全年一次性奖金不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实施按月单独计税的政策再延两年,绝对是个利好!不同的计税方式,个算法税缴纳的税款的确相差甚大。每个人工资薪金不一样2018年,适用哪种方个人所得税式计算出来的税额少,需要具体计算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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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汇算的优惠你可懂?

依据个人所得税法,每年的3月1日至6月30日都是办理年度汇算并多退少补税款的时段。


★ 什么是年度汇算?

通俗讲就是“合并全年收入,按年计算税款”,然后多退少补。


个税改革后,个税的计算方法发生了改变,即将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2018年4项所得合并为“综合所得”,以“年”为一个周期计算应该缴纳的个税。


平时,你取得这4项收入时,先由支付方(即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


年度终了,你需要将上述4项所得的全年收入和可以扣除的费用进行汇总,收入额减去费用、扣除后,适用3%—45%的综合所得年度税率表,计算全年应纳个人所得税,再减去年度内已经预缴的税款,向税务机关办理年度纳税申报并结清应退或应补税款,这个过程就是汇算清缴。


★“多退少补”怎么算?

年度汇算的原则是“查遗补漏,汇总收支,按年算账,多退少补”。


年度汇算的计算公式如下:


2021年度汇算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2021年已预缴税额


★ 两类人需要办理年度汇算


依据税法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需要办理年度汇算:


① 已预缴税额大于年度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


② 综合所得收入全年超过12万元且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


>>>讲到这里,大家应该明白,年度汇算中,有些人需要补税,有些人却可以获得退税。国常会上提到的第二项延至2023年底的个税优惠政策,比较好理解。就是到年度汇算清缴时如果需要补缴的税款不到400元,而且你的税前年收入又没有超过12万元,这部分税款就不用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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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单独计税

2018年12月27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中提及了关于关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政策:


居民个人取得股票期权、股票增值权、限制性股票、股权奖励等股权激励(以下简称股权激励),符合一6月系列规定的相关条件的,在2021年12月31日6月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全额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


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股权激励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级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3000元的


3


0


2


超过3000元至12000元的部分


10


210


3


超过12000元至25000元的部分


20


1410


4


超过25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


25


2660


5


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


30


4410


6


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35


7160


7


超过80000元的部分


45


15160


△ 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

昨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将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单独计税政策延至2022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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