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会有一种错误的认知:觉得公起征点司是给老板开的,那么老板从公司账上拿钱,是天经地义的事儿。还钱
抱有这种想法的人很危险啊!还钱因为从财税角度来看,事情并非如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按照20%缴税。
公司
也就是说,老板提100万到个人账户的话,要缴20万的税,1000万要缴200万的税。起征点这么高的税,很多老板肯定需要不愿意缴啊!
这时候,公司的会计估计就犯难了。老板又要把钱拿走,又不想缴税。这账怎么平呢?于是灵机一动,万能的“其他应收款”出现了!
名义上是老板借款,实际上干着分红的事实。还钱是不可能还的!这辈子都不可能还的!
于是,春去秋来,寒来暑往。一转公司眼,十年过去了。公司的会计都换了好几拨,挂在“其他应收款”上的钱却还没有平。
终于有一天,公司来了几个穿着制服的人,翻出了这笔烂账。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个人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财税〔2003〕158号)规定,纳税年度内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借款,在该纳税年度终了后既不归还,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其未归还的借款可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所以说,即便账上写的是借款,只要超过一年没还,就是分红,应缴纳20%的税。
于是,在税局缴税的眼里,你就是分红没缴税,属于逃税行为,不仅要补缴税款,还要对少扣缴税款处以百分之五十的罚款。
面对这种情况,老板缴税应该是悔不当初。不仅没能少缴税款,还要多交一笔罚款,可谓赔了夫人又折兵!
那么,老板该如何在少缴税的前提下,把公司的钱拿走呢?先看看这方面的高手——五粮液,是如何转移利润的。
五粮液上市公司就是通过关联交易,向五粮液集团输送利益的。一方面给,上市公司向集团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采购原个税料、销售产品;另一方面,个体上市公司向集团公司支付诸如环卫绿化、维修服务、物业管理等巨额综合服务费。五粮液集团通过这一系列吗关联交易,就将上市公司的利润转移出去了。
老板的要求比五粮液的高,因为在将公司的利润转移出去的同时,还得实现少缴税。那么除了关联交易,还需要引入个体户进行核定征收。
老板成立个体户,公个体司从个体户采购商品、获得服务,将公司的利润转移到个体户上。
然后,个体工商户户采用核定征收的方式,核定利润率后适用5%~35%的个人经营所得税。贸易行业的利润率为6%,即100万需要缴纳的税为工商户:100 6% 10% - 0.15 = 0.45万;服务行业的利润率为10%,即100万需要缴纳的税为:100 10% 20% - 1.05 = 个税0.95万。税负率不超过1%。
同时,从个体户获得专项发票抵扣销项税额,减少公司的增值税;利润被转移到个体户,公司吗的利润就降低了,以小微企业身份按2.5%缴纳企业所得税。
无论是从需要公司税收层面,还是老板个人税收层面,整体的税负都大大降低了,是不是一举多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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