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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起,这些新规将影响你的生活

7月起

一批新规将陆续施行

这些新规跟生活息息相关

一文了解

全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7月1日起施行,其征收范围不包括“权利、许可证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将自1日起终止印花税代征业务。相关权利人应于2022年12月1日前,提交意见陈述书(关于费用)办理代征印花税退还业务。

加大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力度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7月1日起,扩大全额退还增值税留抵退税额政策行业范围至“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和“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

财政部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7月1日起执行。通知明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应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今年下半年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由30%以上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

提高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金标准

日前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通知,自7月1日起提高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扶助标准。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特别扶助金标准由每人每月45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590元;独生子女伤残家庭特别扶助金标准由每人每月35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460元。

7月1日起,铁路旅客禁止、限制携带物品有新变化

最新版《铁路旅客禁止、限制携带和托运物品目录》将于2022年7月1日起施行。新修订的铁路旅客禁止托运和随身携带的物品目录,从枪支子弹、爆炸物品、管制器具、易燃易爆物品、放射性物品、感染性物质和其他危害列车运行安全的物品等类别做了部分调整,新增公务用枪、军用或警用匕首、弩箭等禁止携带物品,对禁止随身携带但可以托运的物品进行了明确规定。

用得更放心 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进一步规范

国家药监局发布的《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将自7月1日起正式施行。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应当按照《规范》要求组织生产化妆品。《规范》要求,企业应当建立并执行追溯管理制度,对原料、内包材、半成品、成品制定明确的批号管理规则,与每批产品生产相关的所有记录应当相互关联,保证物料采购、产品生产、质量控制、贮存、销售和召回等全部活动可追溯。

2022年7月1日前已取得化妆品生产许可的企业,其厂房设施与设备等硬件条件须升级改造的,应当自2023年7月1日前完成升级改造,使其厂房设施与设备等符合《规范》要求。

修改后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监管职责规定》施行

日前,证监会对《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监管职责规定》进行了修改,自7月1日起施行。本次修改,在规章层面确立了对派出机构进行监管问责的工作机制。明确派出机构及有关责任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的,应当予以问责,并明确了中国证监会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管责任。

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施行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7月1日起施行。《规定》列举了七种典型价格欺诈行为,其中包括通过虚假折价、减价或者价格比较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

《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检查办法》将于7月1日起施行

财政部日前制定并印发《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检查办法》,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对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进行监督检查,对于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会计师事务所及相关注册会计师,应当依法作出处理处罚。

北京

北京:网络平台应履行知识产权保护义务

《北京市知识产权保护条例》7月1日起施行,规定网络平台应履行知识产权保护义务,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规则,在显著位置公示权利人提交侵权通知的主要渠道,及时公示侵权行为的处理结果。

7月4日起,北京实行新一轮尾号限行措施7月1日起,置换成新能源车最高补贴1万

《北京市关于鼓励汽车更新换代消费的方案》鼓励市民将乘用车置换新能源小客车,符合条件的车主可获得8000元或10000元补贴。

据介绍,本次补贴申请均采用线上办理的方式。2022年7月1日零时至2023年2月28日24时期间可进行补贴的线上申请。

三种办理方式

■一是直接扫描“北京市汽车更新换代补贴申报系统”微信小程序二维码进入申报页面,填写申请表并上传所需附件即可;

■二是下载“绿交车辆”APP,注册账号后填写申请表并上传附件材料;

■三是访问“北京市鼓励汽车更新换代管理系统”网页版https://ecxcz.bjtgc.com.cn/。

7月底前,社区构建“一刻钟政务服务圈”

今年11月底前,北京将实现7000余个社区(村)政务服务规范化建设全覆盖,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眼下,许多区已经先行先试,就近设立社区服务站或村政务服务站,提供“一窗”式服务等,构建“一刻钟政务服务圈”。

按照计划,今年7月底前,北京将统一事项咨询、受理、审批、流程、时限等标准,实现街道(乡镇)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100%委托受理,50%以上的社区(村)完成规范化建设。9月底前,全市八成以上的社区(村)完成规范化建设。11月底前,7000余个社区(村)政务服务规范化建设达到全覆盖,实现政务服务“就近办、家门口办”。


来源:人民日报、央视新闻客户端、人民铁道、北京日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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