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工作情况,为方便扣缴义务人做好工会经费(筹备金)申报缴款工作,海南省总工会决定,我省工会经费(筹备金)2月份申报缴费期限延至3月15日。3月15日后仍未办理的,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代收工会经费和工会筹备金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从欠费之日起加收滞纳金。
海南省总工会
2020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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