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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城市配套费管理办法(许昌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


长垣县方里镇每天晚上烧烤污染环境特别严重,请书记在百忙之中过问一下,还长垣县方里镇人民群众一片蓝天!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责成相关部门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经对方里镇辖区内的露天烧烤反弹现象进行检查,调查发现,方里镇辖区内共涉及6家烧烤摊,已全部下达了整改通知书,由方里镇政府负责指导经营户进行清洁改造(由炭烤炉改为电烤炉),同时对整改不到位的经营户,依法进行取缔。


【网民留言】


您好,我是郑州市管城区十八里河镇政府南500米宇龙佳苑小区的住户,手上有房产证却无法落户。另外小区后面的永威城施工,货车每天晚上施工没有洒水降尘措施,噪音太大而且粉尘严重,楼下汽车第二天全是厚厚一层土!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经查,小区的东侧为十八里河村安置房建设工地,管城区执法局已对工地负责人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要求尽量减少噪音,做好洒水降尘工作。下一步,执法局将加大对辖区的巡查治理力度,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关于小区未通自来水、天然气和暖气的问题。因十八里河大部分区域正在进行新型城镇化建设,各项基础配套设施还未完善,目前自来水、天然气和暖气不具备开通条件。下一步,十八里河办事处将持续跟进,在达到开通条件后第一时间为小区开通天然气、暖气及自来水提供帮助。 关于无法落户问题,因无法核实具体情况,建议网友到辖区户籍管理部门咨询。


【网民留言】


领导您好:新密市大鸿路栖霞路的大鸿城壹号?小区,在基础设施不完善、小区内还在施工中、绿化不达标准、违约金赔偿问题未解决的情况下强迫业主交房,业主们与开发商协商无果,希望有关领导能为广大业主做主!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大鸿城壹号小区2014年9月开工,小区开发商为河南昊东置业有限公司。目前,该小区主体建筑全部完工,水、电、气、暖、电梯安装并验收完毕,社区道路铺设完毕,景观树木栽种完毕。未完工工程有:水景施工、局部景观墙、路灯、接地音箱、规划核实报告。鉴于此情况,新密市房管中心要求该小区开发商立即停止交房,限期整改未完成工程后再进行交房。 大鸿城壹号一期项目在施工期间,因政府要求治理扬尘污染,造成工地多次停工。停工累计影响工期约150天。造成开发商不能按合同约定时间交房。市房管中心现已责令开发商与业主代表进行协商,拟向业主支付延期交房责任的违约金。目前,该小区开发商同业主尚在协商中。 关于大鸿城壹号小区物业费过高问题。经调查,大鸿城壹号一期物业是委托彩生活物业公司管理,物业费收取方式为:1.73元/月/平,其中1.50元为物业费,0.23元直接返还业主为彩生活线上“彩饭票”,凭该饭票款业主可在京东等彩生活签约客户网上进行消费。因部分业主有异议,现已改为1.50元/月/平收取。


【网民留言】


尊敬的书记您好!我是新乡延津县的一个农民,我于2011年8月份通过熟人介绍在新乡市的妇联以团购的方式买了新乡进达花园二期一套房,当时给妇联团购费2万,又交给进达公司12万购房款,当时说2013年年底交房,可是到现在我们也没有得到房。请求您在百忙之中帮帮我们,谢谢您了!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针对您反映的问题,红旗区委高度重视,已责成洪门镇进行调查核实。现将办理结果反馈如下: 1、进达花园项目基本情况 进达花园项目位于金穗大道与福彩街交叉口西北角,由郑州进达公司负责开发建设,目前一期建设基本完工,业主已入住。郑州进达公司在仅召开过一次项目二期概念会的情况下,就开始收取项目二期预付款。目前,已交预付款的购房户有120余户,每户交12-14万元不等。郑州进达公司在项目二期未取得房屋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对外销售涉嫌欺诈,新乡市房管局监察大队已介入调查。 2、项目二期未动工的主要原因 经了解,进达花园项目与卫滨区东方国际项目的开发商同属于郑州进达公司,因东方国际项目在手续办理及配套设施建设等方面存在问题,导致郑州进达公司资金链出现问题,因此造成进达花园项目一期的配套设施和二期的开发建设一直没有进展。 3、相关建议 郑州进达公司开发的进达花园小区属于商业楼盘,网友可以进一步与进达花园二期项目部沟通协商,如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建议网友能够通过司法途径,拿起法律武器,切实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网民留言】


领导好,我在济源市济水大街西段尚品国际小区买的房子,被售楼部收取1500元天然气开口费,否则不能使用天然气。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您反映的问题,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市发改委调查处理,现将具体情况反馈如下: 依据济政办[2014]51号《济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源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三条,“建设单位或个人缴纳的城市配套费,应计入建设工程造价。商品房项目,应计入房屋销售价格,开发商不得在房价外向购房者另行加收”。市发改委已责令正浩置业公司5月30日前对已收天然气开口费的住户退还并进行公示。 若有疑问请咨询: 市发改委价格举报中心 电话:6633911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信任。


【网民留言】


尊敬的领导,您好!我在2017年3月购买—商品住房(首套房),办理手续时,不动产交易中心和开发商要求交纳房款百分之一的交易服务费。


答复意见:


您好!留言收悉,现将您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经调查,留言人反映的禹州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收取购房户房款百分之一的交易服务费问题,实为禹州市众诚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依据与信访人签订的房屋买卖代理委托书收取房屋成交价1%的房屋买卖代理费,并非“交易服务费”。收费依据为《关于公布取消、停止征收和调整有关收费项目的通知》(豫政〔2008〕52号)文件,降低收费标准后的房屋买卖代理费为收取成交价0.2-1%。(注:《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豫政〔2014〕70号明确豫政〔2008〕52号没有废止)。 购房人通过按揭方式购买商品房,从最初的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到购房者最终拿到不动产权证需要办理的相应的不动产登记业务共计有八项:1、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2、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3、商品房首次登记;4、新建商品房转移登记;5、预购商品房预告注销登记;6、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注销登记;7、新建商品房按揭抵押权登记;8、抵押权注销登记领取不动产证。除第3项外,其他7项业务均需开发商、购房业主、按揭银行工作人员到登记机构办理。购房业主与禹州市众诚公司签订房屋买卖委托书后,由该公司工作人员分别到开发企业、按揭银行、房屋登记机构等部门代理购房业主将上述业务全部办理完毕。禹州市众诚公司按照中介服务合同的约定收取委托人房屋成交价1%的房屋买卖代理费。该项费用包含:为委托人提供查阅档案、绘制草图、委托测绘公司出具测绘报告、填写相关表格、完善各类登记材料、多次转递办证档案以及跟踪办理等服务事项。 目前,禹州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已在大河论坛、中国禹州网、微信公众号、百度贴吧禹州吧等媒体发布了《关于禹州市众诚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收取代理服务费的情况说明》。自2017年3月20日起,购房人可以不选择接受禹州市众诚公司的代理服务,自行到禹州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业务窗口办理相关房产手续。 下步,一是责成禹州市国土资源局、禹州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加强对房屋中介机构的监管力度,做好相关政策的宣传工作;二是责令禹州市众诚公司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堵塞工作漏洞,加强职工培训,提升服务质量,为购房业主提供更加快捷、优质的服务。


【网民留言】


省长您好,请问禹州现在商品房收取的天然气初装费合理吗?


答复意见:


河南奥鑫合金有限公司现在已经严重污染到整个镇区,大气污染、水、噪音、垃圾污染……该企业一天24小时不断的生产,有时候上面来人检查了就偷偷关闭几天,走了还是生产,希望领导查看该企业的环保设备!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经查,河南奥鑫合金有限公司位于登封市东华镇周庄村,该公司系设计年产10万吨铬铁企业,建设有6300KVA冶炼炉7台,对冶炼炉配备有布袋除尘器4套。该公司环保审批手续由河南省环保厅审批(豫环审〔2006〕242号)、验收手续由河南省环保厅验收(豫环评验〔2011〕15号),环保审批手续和验收手续齐全。 2017年5月3日,登封市环境监察大队东华中队依法对河南奥鑫合金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该企业目前只有15号冶炼炉生产,其它6台冶炼炉全部是常年停产状态。正常生产的15号冶炼炉配套有一套布袋除尘器,可完全满足烟气收集处理,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布袋除尘器)运行正常。 该公司于2017年5月5日委托登封市环境监测站对该公司15#冶炼炉进行监测并出具监测报告,根据其监测报告中显示的各种数据均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业企业大气污染排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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