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银行开户 >

深圳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补偿(深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费标准)

1、哪些房子可以被认定为旧屋村?


① 原特区内(福田、罗湖、南山和盐田)1992年6月18日之前、原特区外1993年7月14日之前已经建设的旧(祖)屋(含因年久失修等原因坍塌或者废弃但墙基尚存的情形);


② 满足上述①条件的,在2009年6月2日之前进行重建、加建、改扩建,不涉及扩大建筑基底范围,且重建、加建、改建、扩建后总建筑面积不超过480平方米的;



③ 原特区内1992年6月18日之前、原特区外1993年7月14日之前已经建设的为旧屋村生活服务的文教体卫等公共服务设施,现状仍用于公共服务功能的。例如幼儿园、托儿所、村小学、卫生所、公厕、村道、街巷、胡同、礼堂、祠堂、村委会、农贸市场等;


④ 原特区内1992年6月18日之前、原特区外1993年7月14日之前已经建设的风水塘、球场、活动广场、晒谷场等公共空间及其他零散用地,总面积不得大于3000平方米,不得超过旧屋村范围总用地面积的10%;


⑤ 按照《深圳经济特区处理历史遗留违法私房若干规定》(2002年3月1日实施)等政策已办理房产证(绿本)的私房。即,1999年3月5日以前违反法律法规所建的私房,满足条件的,补交地价与罚款后,可取得房地产证书(绿本)。



2、哪些房子不可以被认定为旧屋村?


① 厂房不纳入;


2009年6月2日之后建的都不行


③ 原特区内1992年6月18日之后、原特区外1993年7月14日之后,在空地上新建设的私房及公共服务设施的,不纳入;


④ 原来已建的旧(祖)屋,原特区内1992年6月18日之后、原特区外1993年7月14日之后又进行重建、加建、改建、扩建导致扩大建筑基底范围的,建筑面积超过480平方米的,不纳入;


⑤ 原特区内1992年6月18日之前、原特区外1993年7月14日之前已经建设的公共服务设施,现状功能不是公共服务的,不纳入。


3、房子被认定为旧屋村,有什么用?


增加项目合法用地面积,促使城市更新项目立项!城市更新立项的前提之一就是合法用地面积占拆除总面积的比例不得低于60%,原本合法面积不够的项目可以通过旧屋村认定得方式提高比例。




旧屋村不作为物业产权认定的依据。


如果能顺利实施旧改,旧屋村的赔偿比例会更高。一般情况,480平以内的房子,层数越低,赔偿比例越高。白石洲的单层砖瓦房赔偿高达1:3.5,向南村二层及一下的房子以基地面积乘以3赔建筑面积。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