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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费补申报表(社会保险人员补缴申报表在社保局填吗)

射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射洪市财政局


关于开展2021年度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领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中央和省级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社[2019]38号)和《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遂宁市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遂人社发[2012]53号)要求,结合射洪市就业创业专项资金筹集实际,现将2021年度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领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领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申领对象


1.具有射洪市城镇户籍,办理了失业登记并认定为就业援助对象的人员。就业援助对象指:大龄人员(按身份证年龄计算,申请认定时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及以上且未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残疾人员(持有《残疾人证》且具有劳动能力的人员)、低收入家庭人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人员)。


2.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二)资格条件


1.上述对象通过下列方式之一实现灵活就业,已进行就业登记,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按规定申领社会保险补贴。


(1)无固定雇主,通过非全日制、临时性、季节性、弹性工作等方式取得劳动报酬的非正规方式就业的。


(2)自主创业但未取得营业执照、有经营收入且非正规方式就业的。


2.纳入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灵活就业主要形式。


(1)从事社区服务业的。包括:街道小贩、家庭作坊小时工、街头擦鞋、家庭日用品维修等。


(2)从事家庭服务业的。包括:家政钟点工、老年人陪护、病人陪护、搬运送货、下水道疏通等。


(3)“互联网 ”新形态就业。包括:网络销售、兼职网约车司机、兼职骑手、线上教育、互联网医疗等。


二、补贴标准及期限


(一)补贴标准


1.养老保险。按照遂宁市2021年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标准,以2020年省平均工资标准的55%为基数缴费额的2/3进行补贴。


2.医疗保险。按照2021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标准实际缴费额(不含大额和住院补充)的2/3进行补贴。


(二)补贴期限


自初次申报核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之日起,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本次申领2021年1月至12月期间已登记实现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险补贴。


三、申领补贴办法


(一)基本原则


申领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坚持先缴后补的原则。


(二)办理时限


自2022年3月15日起至2022年8月31日止。


(三)主要流程


第一步:申领人到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所在社区或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初审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资格和补贴期限,领取填写《射洪市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个人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


第二步:申领人完善《申报表》后,由社区或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初审就业困难认定后灵活就业情况及相关资料,初审通过后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由社区或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汇总申领灵活就业社保补贴人员信息,形成汇总电子申报表。


第三步: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分村(社区)将《申报表》汇总电子申报表等相关资料交至市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市就业创业促进中心进行复审,并将复审情况反馈给各镇、街道,由各镇、街道将申领人员基础信息录入遂宁市惠民惠农“一卡通”阳光审批平台。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在“一卡通”阳光审批平台审核后,再次通过系统将申领信息反馈到各镇、街道“一卡通”发放监管平台。


第四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根据市就业创业促进中心报送的资料进行审批,并将审批情况录入“一卡通”发放监管平台。审批完成后按程序拨付补贴资金。


第五步:资金拨付下达后,市就业创业促进中心通过“一卡通”发放监管平台,拨付补贴资金到申领人社会保障卡。


四、申领人应提供的材料


1.《射洪市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个人申报表》原件;


2.申领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3.经年检合格的申领人《就业失业登记证》(《就业创业证》)原件、复印件(复印第2页、5页、7页);


4.灵活就业证明包括雇主联系方式(无雇主灵活就业人员不提供联系方式)、从事何种工作、工作地点,由社区或镇核实人员签字盖章;


5.申领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的凭证复印件;


6.申领人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注:因惠民惠农一卡通“阳光审批”平台需上传以上资料,故需提供复印件。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镇(街道)要充分认识社会保险补贴发放工作对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重要性,高度重视社会保险补贴申领、发放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分管领导和经办人员,确保该项惠民政策落实到位。


(二)加强宣传。各镇(街道)要借助广播、宣传栏等媒介,通过召开工作会、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广泛宣传申领社会保险补贴的对象及资格条件、补贴标准及期限、办理流程及资料等,确保该项惠民政策家喻户晓。


(三)强化指导。各镇(街道)负责经办社会保险补贴申领工作,应建立完善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动态管理台帐,掌握灵活就业人员的从业状况,按规定出具核查意见。要加强对经办人员的日常管理和指导,严格标准和办理流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虚报冒领现象发生。


射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射洪市财政局


2022年3月7日


责编:林 敏


编审:陈 艳


终审:杨 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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