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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 计提折旧(企业所得税计提折旧扣除是什么意思)

问:固定资产购入放置数年后才投入使用,未投入使用期间,计提折旧如何会计处理和税务处理?


答:购进后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会计准则似乎挺明确——不管是否投入使用,一律计提折旧,不过,这样做,似乎有问题,没有投入使用,它的折旧是计入成本呀,还是计入费用呢?如果计入成本,可是又没有成本对象,如何计入呢?准则没有说。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非常明确: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不能计提折旧。


没有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如果会计上计提折旧了,则形成税会差异,应通过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进行调整申报。但是,依据我对人性的判断,企业一般不会主动调整申报,因为税务局不知道设备到底有没有投入使用,即使查账,如果不是特别留意,一般也很难发现这个问题。所以,干脆一不做,二不休,不申报……


依据:


Ø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


第十四条 企业应当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但是,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除外。


折旧,是指在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确定的方法对应计折旧额进行系统分摊。


应计折旧额,是指应当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的原价扣除其预计净残值后的金额。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还应当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


预计净残值,是指假定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已满并处于使用寿命终了时的预期状态,企业从该项资产处置中获得的扣除预计处置费用后的金额。


Ø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三号)


第十一条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的固定资产折旧,准予扣除。 下列固定资产不得计算折旧扣除:


(一)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


(二)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三)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四)已足额提取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五)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固定资产;


(六)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七)其他不得计算折旧扣除的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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