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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每月计提营业税的依据(当月增加的房屋什么时候计提房产税)

房产税属于财产税,由拥有财产所有权的单位和个人缴纳。


如果产权是属于国家的,那么由其管理人缴纳。


如果产权没有确定的,由房产代管人或使用人纳税。


如果出租房产,合同规定免租期的,在免租期间由房产所有人按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


如果房地产企业自行开发的商品房,在出售前不征税;如果出售前就出租或者出借的,就要征税。


房屋里的不可随意移动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都应计入房产原值,一并计税。房屋以外独立的建筑物,如围墙就不属于房产,不征税。


对于地上房屋相连的地下建筑物(如地下停车场和商场的地下部分等),应视同一体,一并按照地上房屋的规定征收房产税。


房产税的计算:


以房产余值计税的:房产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1.2%,扣除比例为10%-30%,具体有各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以房产租金计税的:房产税=不含增值税租金收入*12%(或者4%),个人出租住房的不管实际用途,都按4%征税。


房产税的税收优惠:


个人自有的居民住房,不论面积多少,没有用来营业的,都免征税。


为居民供热的公司所使用的供热厂房免征,注意不税供热公司的所有房产。


农贸市场免征。


施工建筑地上的一些临时用房在施工期间免征。注意施工期完后,由拥有单位征税。


房产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的,从生产经营当月起开始计征房产税;其他的房产自相关规定之次月起开始计征。


房产税的分录:


计提时: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房产税


实际缴纳:


借:应交税费-应交房产税


贷:银行存款。


发布于2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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