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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论文(关于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的论文)

政府会计改革现状与趋势


一、改革现状


众所周知,1997 年颁布、1998 年实施的预算会计制度,对生产建设主导型财政而言,无论是会计核算支撑还是预算资金信息的提供,都发挥了很大作用。但由于近年来预算会计环境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该制度无论是体系、目标、计量基础,还是核算内容和方法,都暴露出诸多缺陷, 补丁式的修补已不能满足政府会计交易事项核算的需要;所提供的政府会计信息亦不能满足债券投资者和其他会计信息使用者决策的需要。


鉴于此,政府会计制度改革也随之被提上了议事日程。目前政府会计制度改革正不断推进。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首先,根据行政事业单位业务活动特点,分别制订完善了《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部分行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其次,财政总会计制度已处在征求意见阶段。再次,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试编层层推进。财政部于2010 年底启动了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试编工作。选择浙江等11个省份参与试编省级层面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2011年试编范围扩大到23 个省、直辖市;2012 年试点延伸至地级市,今年浙江省全省市、县全部纳入试编范围。


二、改革涉及的主要内容


应当说,这一轮政府会计制度改革涉及的范围和内容很多,有不少可圈可点之处。首先,关于政府会计目标。从原来的主要为管理者服务拓展到反映政府受托责任和信息有用性的双重目标,特别是受托责任的提法,是一个不小的进步。其次,关于计量基础。这次改革在坚持收付实现制的基础上,扩大了权责发生制的运用范围。比如,今年1月1 日起施行的《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其权责发生制的运用已经从原来对个别支出事项的修正,扩展到了资产、负债、净资产范围。再次,关于核算体系、核算内容和账务处理方法。完善了资产、负债要素核算的内容:公共基础设施、政府储备物资纳入核算范围;增加了资产折旧、摊销内容;负债在区分流动、非流动基础上按应缴、应付、往来款项分别完善了会计处理方法;增加了受托代理资产、负债内容。实行基建并账,改变了基建会计信息不在大账反映的状况,体现了单位财务状况的完整性。最后,完善财务报表体系和结构,试编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根据现行的总预算会计制度,目前政府会计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的年度决算报告,主要提供政府预算收支信息,反映政府受托管理的履责情况,且局限于人大委托的受托责任为主,基本不考虑纳税人及公民的间接委托责任;缺少完整的政府管理的存量资源信息和政府债务信息。


所以,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试编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按权责发生制要求对现行预算会计数据进行调整,并补充完善相关资产负债信息,则可以更好地反映政府受托责任,并为信息使用者提供政府基本的财务状况和财务运营情况,以便于其作出较为客观的决策。


三、改革趋势


政府会计目标是政府会计改革的逻辑起点,也是政府财务报告的目标。如前所述,目前政府会计改革,其会计目标已经从满足管理需要拓展到反映受托责任。但实践中还仅从满足管理需要扩大到决策有用,即地方政府要发债,要进行信用评级,需要完整的资产负债、收入、费用等反映政府财务状况的会计信息,因而在政府会计制度整体尚未变革的情况下,先行推出试编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的改革,以先满足地方政府发债对政府会计信息的需要。因而这种倒逼式的改革,只能按照决策有用一步步地推进,离反映受托责任目标还有很长的距离。因为受托责任的解脱,是建立在委托方对受托方的管理过程和管理结果经过全面评价得到通过的基础上的。而目前试编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提供的财务会计信息,还缺少评价政府管理结果的相关政府运行成本等财务绩效方面的会计信息。


因而,建立政府行政成本核算体系,构建完整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是政府会计今后改革的基本方向。从改革进程看,现已颁布执行的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由于权责发生制基础运用范围的扩大,为政府成本核算提供了基础。事实上,在现行单位会计制度基础上,只要通过软件对费用性支出按权责发生制进行调整,加上公务员养老金、折旧、财务等费用,就能提供完整的政府运行成本信息。在此基础上,就可以提供净成本表、净财务状况经营变动表等反映政府财务管理绩效的相关财务报表,实现真正反映政府受托责任的会计目标,以解脱政府的受托责任。


(摘自东奥会计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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