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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需要注册资本吗(关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的注册资本,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公司设立须经过股东资格及人数审查、制定公司章程、建立组织机构、申请设立登记等程序,并最终经工商登记机关依法核准登记,领有限责任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方能取得企业法人资格。



我想请问以下几个问题:


1、在新注册公司或更改公司注册资本后,未认缴的部分,上海地区最晚多少年内认缴?


2、认缴方式如果是现金,如何向工商局申请已经认缴?仍然是采用“验资报告”的方式吗?还是自己把钱存到公司,然后申报就可以?


3、如果认缴方式是土地、或者专利什么的是,怎么证明认缴?是做评估后再申报,还是定的其他方式?


4、认缴后需要更改营业执照或者其他资料吗?如果是分期认缴,是不是每次都要做验资报告?


新疆双信律师事务所高峻律师解答:


1、公司注册资本认缴期限没有明确限定,完全由股东根据公司章程约定吗;


2、认缴方式完全根据公司章程自行约定,由股东提供缴款的单、财务报表确定,无需提供验资报告;


3、非货币性资产认缴时,首先变更产权关系,法律由股东协议作价,无需资产评估;


4、除变更注册资本外,实收资本认缴或分期出资无需变更公司营业执照,均不需出具验资报告,公司营业执照载明事项中,无实收资本项目。


高峻律师解析:


一、一人有限公司注册资金认缴年限


目前注册资本制度是认缴制度,也就是说在办理营业执照的时候,工商局不需要验资报告,而且注册资本大小和注册资本认缴年限都是由股东自行约定,只要在公司章程是中载明就可以。所以,关于注册资本认缴年限的规定就是股东自己约定。


高峻律师补充:


二、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条件


新《公司法》规定了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即:(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二)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三有限责任)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五)有公司住所。


以上这些基成立本条件同样适用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但具体来说,《公司法》对一人有限公司有以下几点不同规定:


(一)法定资本最低限额。一般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较高规定的除外);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定最低资本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


(二)股东的出资期限。一般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在缴足符合法定条件的第一期出资后关于,余下的的注册资本关于可以分期缴公司足(投资公司在成立之日5年内缴足,其需要他公司在需要两年内缴足);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论注册资本是等于还是高于法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均要一次缴足,不能分期出资。


(三)公司章程。一般有限责任公司的章规定程由全体股东共同制定;根据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点,公司的章程由股东一人制定。


(四)关于公司组织机构。一般有限责任公司在公司组织机构方面是“三权分立”的,即设立股东会、董规定事会(执行董事)监事会(监事),三者之间各有职权;而根据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点,《公司法》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会的职权由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定的行使。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高峻律师补充:


1、减少投资项目审批,最如何大限度地缩小审批、核准、备案范围,切实落实企业和个人投吗资自主权注册资本。对确需审批、核准、备案的项目,要简化程序、限时办结。同时,为避免重复投资和无序竞争,强调要加强土地成立使用、能源消耗、污染排放等管理,发挥法律法规、发展规划、产业政策的约束和引导作用。


2、减少生产经营活动审批事项,按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原则,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生注册资本产经营活动和产品物品的许可,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各类机构及其活动的认定等非许可审批。


3、减少资质资格许可,对不符合行政许可法规定的,一律予以取消;按规定需要对企业事业单位和公司个人进行水平评价的,改由有关行业协会、学会具体认定。


4、减少行政事业性收费,取消不合法不合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降低收费标准,建立健全政府非税收入如何管理制法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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